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绥化市政府办公室对所监管的11家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2019〕19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对全市正常运行的11家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检查,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本季度检查中发现个别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空白栏目,其余政府门户网站都能够按照国家网站普查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网站各个栏目信息进行更新。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检查工作,做好网站检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网站管理工作不打擦边球,不留死角。
(二)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完善全市网站日常信息监管机制,避免突击应付,重点加强对网站办事服务准确性、功能性、实用性的核查,引导各级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