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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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5/12/15 5.7k 阅读 155 点赞

一、整改问题:

不仅新建管网数量虚报,已建管网情况模糊不清。《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基本情况,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鹤岗等多数地市均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对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不了解、说不清。

二、整改目标:

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启动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面排查,掌握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建立管网台账。

2.2022年12月21日前,形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

3.2023年12月底前,绥化市本级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市完成了管网排查工作,全面摸清管网底数,精准排查管网缺陷、雨污错混接等问题,建立了管网台账。

2.完成了绥化市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

3.搭建并使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将普查数据汇聚到系统中,形成“排水系统图”,可清晰地显示排水设施的埋设深度、接口方式等信息,实时监测掌握管网状态。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852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D127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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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