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21〕7号)规定,绥化市司法局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选任程序,拟选任廉波等12名同志为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任人选有异议,请于10月14日前以电话方式向绥化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黄宠 联系电话:0455-7859910
绥化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