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担当。市社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政治担当的核心载体,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发整改方案,分解细化问题。制订了《中共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了反馈意见全覆盖。
(三)强化责任传导,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组成员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跟踪督办,及时发现解决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政治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编印给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的批示和刘国中副总理的讲话。建立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长效机制,制定了《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工作意见》,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高度重视“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全力推动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严格规范党组会、党支部会会议记录,明确要求在会议记录中必须记录学习题目和相关学习内容,留存好会上学习材料,致力于将学习深度融入日常工作,切实抓牢学习成效。
三是全面推进2025年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活动。制定了《市供销社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2025年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省解放思想案例选编进行研讨,引导干部以互学互鉴推动思想解放。市社干部撰写高质量研讨材料24篇,同时加强对组织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归档立卷工作,注意留存研讨发言等活动资料。
2.持续加力推进综合改革。
一是制定了市社《2024年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2025年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细化到每个县级社,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组织机关科室召开综合改革调度会,要求各科室切实加强经济指标调度、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各地综合改革情况,确保全年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实地督导,注重信息宣传工作。对包抓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切实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组建信息员队伍,注重挖掘和总结改革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营造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3.全力提升社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撑力量。
一是加强县级社的督导力度。指导各地社开展摸底调查,详细掌握各地社有企业的财务、经营、人员、负债情况。指导县级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条件具备的要立足实际,研究自主经营的可行性,同时要新建社有企业、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推进“双线运行机制”,修订和完善全市供销系统2025年度工作要点,将“双线运行机制”纳入重点工作推进任务。组建市本级供销企业,有效补齐了市社“双线运行”体系长期以来存在的短板弱项,为新阶段供销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深化思想认识,树立全系统大招商理念,线下利用市社每周业务学习会,讲解“两新”及项目申报政策、交流招商案例;线上开展全系统业务大讲堂,通过系统化学习激活招商动能,增强了招商知识和技能储备。
三是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强与总社、省社直属企业联络,邀请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项目考察组,两次来绥化经济开发区考察3个地块,目前正在共同协商推进并等待中农集团研究回复。
四是强化指导与项目谋划对接。下发回收循环利用领域项目储备申报要求,明确政策、方向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系统“两新”工作调研,收集申报难点与需求,形成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县级社招商。此外,推动北林区农资储备库项目完成多项报告及选址意见,协助对接投资方,推进资金闭合相关事宜。
4.积极探索研究基层社奖励扶持机制。
对全市供销系统合作发展基金设立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梳理,掌握实际情况。指导有条件的县级社设立合作发展基金。转发《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要求各县级社认真学习研究,规范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已设立合作发展基金的县级社通过从本级社有资产收益提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等多种途径,重点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不断扩大合作发展基金的资金池。同时,指导新组建的社有企业搞好经营管理,增强企业自身实力,提升盈利能力,为设立市本级合作发展基金创造必要条件。
5.坚决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工作执行力。
一是梳理政策性文件,下发指导意见。形成了《关于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全力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行业指导体系建设、“一县一强社”建设、“村社共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提出明确指导意见。
二是制定务实措施,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配套推进方案,将《方案》中的有关任务细化分解,确定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全力推动落实,确保《方案》在我市落实落地、早见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于上级社业务性指导文件,提出专门的贯彻落实意见,责任科室定期对各县级社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落实。
6.认真执行供销联社“三会”制度。
一是全面梳理,及时提醒。对各地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每五年召开一次的制度要求,提前半年对相关县社进行书面提醒,督促其做好准备工作,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二是加强指导,明确标准。对准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县级社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会议的筹备、召开程序、代表选举等方面符合《章程》和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市本级于2023年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监事会组织机构,选举产生监事会主任,明确了监事会专职人员;大力督导推进各地供销社监事会人员配备工作,因地制宜、一社一策地指导各地社监事会有效落实省、市社监事会协同监督机制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地监事会在协同监督中的主导作用,推动监督资源有机贯通。
(二)严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产权益得到保障。
7.加强社有资产监管。
一是市社已于2021年下发《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资产处置报备管理办法》,2022年下发《绥化市供销社关于贯彻落实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建档立卡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开展全市供销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和互检互查工作,逐年下发《绥化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按照全国总社要求,对社有资产进行清查,组织全系统及时将社有资产信息录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并按期更新信息。
二是狠抓源头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绥化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绥化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坚决堵塞管理漏洞。
(三)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8.强化党建引领,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市供销社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了2025年度市供销社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市社党支部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标准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标准性、战斗性显著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期讲专题党课,严格规范党课记录和材料存档,做好专题党课记录和党课讲稿留存工作,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记录规范、成效可见。
二是严抓民主生活会全流程管理,推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市社党组以强化问题导向为核心,对民主生活会各环节进行精细化部署,形成“会前筹备-会中查摆-会后整改”的闭环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对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制度刚性保障组织生活严肃性,有效提升党员队伍纯洁性和组织生活实效性。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议工作。
三是依照市直机关工委发放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全市新党员以及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有效提升党务人员业务能力。重点对照《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做好层层审核,构建起严密的发展党员材料审核体系,从源头保障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
四是提升支委成员及党务工作人员换届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支部换届专题培训,集中观看学习《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要求支委委员和党务工作人员自觉开展自学。
9.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廉政防范意识。
一是常态化开展廉洁文化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教育学院等平台在网络上进行自学。同时,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进行学习。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在重要时间节点以廉政谈话强化纪律约束,谈话内容涵盖廉洁风险防控、履职尽责要求、杜绝违规吃喝等核心内容,干部队伍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显著增强。
10.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认真履行有关程序,集体民主决议相关重大事项。
1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市社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分析,重点摸排年龄、学历、专业、岗位匹配度等短板,建立“干部资源数据库”,为统筹调配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锻炼。对年轻干部,通过给任务压担子方式促其尽快成长进步,形成梯次结构。研究制定《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立岗位A/B角色互换机制的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岗位互换的方式,打破岗位职责壁垒,激发科室负责人带动年轻干部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为全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加强干部选调力度。继续在市直机关发现选调工作能力强、愿意加入供销合作社队伍的年轻干部,不断优化科级干部年龄结构。
12.严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规范选拔工作流程。
一是加强选拔任用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深化对“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工作的认识,不断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转任规定》《公务员日常登记办法》等相关业务知识,切实提升业务经办能力,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在实践中精准落地。建立实行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每一名干部的选拔任用建立专项档案,进一步明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考察谈话人员范围。
二是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的相关要求,找差距、抓重点、明措施,严格工作程序。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职务与职级的区别》,着力提升对任免程序、能上能下机制及职级管理等政策法规的精准把握能力,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依规有序、衔接顺畅。
三是加强专题培训考核力度。要求人事干部学好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每年组织专题考试,将考试成绩纳入本人年底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岗位实操技能。
四是严格遵守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集体决策、公示监督等程序,详细记录考察过程、谈话内容。
(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意识,规范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13.严格规范账目管理。
制定《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了《绥化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
(五)强化制度执行力度,筑牢财务管理合规防线。
14.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性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强化预算执行监管,细化预算,杜绝超范围列支经费、混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市社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学习,提高科目核算的准确性。
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日常差旅费预算申请支出以及相关审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单位在年底前将已核实的未入账的资产按照实际成本或评估价值补记入账完善资产卡片及台账处理,并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集中采购程序。修订了《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财务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集中采购等内控机制建设,实行采购岗位AB角监督制度,财务和相关科室联合参与采购项目。
三是建立决算报表编制责任档案,修订《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建立报表编制“初审-复核-终审”三级联签机制,对连续两年出现重大错报进行约谈问责。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加强审核把关。
三、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和契合事业发展的现实任务,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统筹部署,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靠前落实,将整改工作贯穿于供销事业发展全过程,以整改实效推动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全力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出现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任务和需要长期整改的,严格对照既定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以“不松劲、不懈怠、不敷衍”的态度,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精准施策、靶向攻坚,确保每个环节整改到位、每项问题销号清零。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高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聚焦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等关键领域,系统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治理机制,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四)用整改成果推动事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巡察整改的引领激励效应,将整改成效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工作作风、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以整改成果赋能供销事业创新发展,推动供销工作提质增效、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8388434;邮政信箱: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152000;电子邮箱:sgx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