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加快补贴资金拨付的通知》(〔2025〕14-2154号)文件中“提高‘两新’资金使用效率”的工作要求,拟将5月银联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承兑资金的预拨付比例由70%提高至75%,提高我市上半年国补资金使用率,缓解企业垫资和经营压力。现将5月补充预拨付明细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shswjfzk@163.com
附件:
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白名单预拨付资金明细
绥化市商务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