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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第三批)的公示

2025/04/09 5.3k 阅读 495 点赞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选定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2025〕14-48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现将第三批销售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shswjfzk@163.com

附件: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第三批参与市场主体名单(销售主体)

绥化市商务局

2025年4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