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绥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且进行独立结算,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商超(包含液态奶、乳制品)、成品油、住宿企业。
2.需具备企业身份。
3.支持消费者使用第三方APP(银联、美团等第三方)付款码付款。
4.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上地址一致。
5.参与商家应具有一定规模,商品、服务质量好、受本地居民认可,近1年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6.商家承诺诚信经营,信用等级在“B”及以上,近3年内未被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结合自身情况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活动内容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
企业如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可于2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属地商务部门(附件6),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于2月6日中午下班前反馈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
1.《企业信息表》(附件2)盖章后扫描PDF版;
2.《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3)盖章后扫描PDF版;
3.参与商户信息统计表(附件5)Excel版;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
5.营业执照。
联系人:畅志鹏,0455-8388533/18746088248
邮箱:swjass@163.com
附件:1.
附件1绥化市2025年一季度商超、成品油、住宿类政府消费券发放细则
绥化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