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选定2024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工作的通知》(〔2024〕14-24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4〕14-2814)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现将第二批销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shswjfzk@163.com
附件:2024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名单(第二批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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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