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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商务局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第二批参与企业的公示

2024/10/16 7.9k 阅读 98 点赞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选定2024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工作的通知》(〔2024〕14-24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4〕14-2814)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现将第二批销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shswjfzk@163.com

附件:2024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名单(第二批销售企业)

绥化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