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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2024/08/14 8.5k 阅读 70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4〕35号)要求,绥化市财政局近期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绥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绥化市新材料推广中心、绥化市秦家粮库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涉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二)国有企业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等。

三、检查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5.《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6.《政府会计制度》

7.《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8.《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9.《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11.《黑龙江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12.《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13.《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12.其他法律法规制度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为5天,自2024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20日。联系人:吴瑕 联系电话:0455-829983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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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