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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8/02 1.0w 阅读 101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发改委、粮食局、科技局、林草局11个市直单位开展了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巡察。2024年4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为代表的11个市直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升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各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深刻反思,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进一步提升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的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任务具体。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对巡察反馈和自身查摆的问题进行分解、部署,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时限和步骤要求抓实整改。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同类问题,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贯彻决策部署

1.强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及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召开会议认真开展学习贯彻,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的要求。强化制度管理,加强对办公文件转运管理,确保将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文件及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及时传达落实到位。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项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拓展学习深度,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龙江干部教育等线上学习平台,自学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熟知、熟用。

3.积极宣传黑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5月22日,市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以“保护黑土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的黑土地保护周集中宣传活动,以设立宣传台,践行保护黑土地签名墙,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手提袋和开展咨询问答等方式,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保护黑土地的意识,营造珍惜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用好黑土地的良好氛围。

4.强化执法权下发衔接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24年4月1日至4月9日,相继在10个县(市、区)开展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强调乡(镇)政府、村级集体对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勤报告”的“哨点”作用,结合案例讲解,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基层乡(镇)核查处置疑似违法线索,组织属地自然资源部门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反馈我市2024年督察问题开展实地核查,联合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用地单位立行立改,目前已通过审核;督促相关县(市)林草局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开展整改,截止目前目前,取土坑填平、植被恢复工作已完成。

(二)有效强化管理监督,增强业务指导

1.加快推进黑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黑土地调查的督办函》,对进展较慢的县(市、区)重点督办,及时给予指导意见;为及时掌握县(市、区)进展情况,要求各地每周报黑土地调查推进情况,精准掌握各县进度;严格贯彻落实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业务水平,确保在落实上级工作任务到位、管理指导县(市、区)工作到位、履行监督责任到位。

2.加强黑土运输车辆监管。按照新《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对经营性运输车辆运输黑土行为的监督管理”,对4.5吨以下的自用小型货车(皮卡车)、农用小四轮拖拉机、畜力车等拉运黑土行为,原则上谁许可谁监管,或者根据新条例由“政府指定其所属部门负责黑土地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解决监管空白问题,向市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关于对4.5吨一下小型货车监督管理建议的函》建议,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原则解决4.5吨以下车辆监管空白问题。

3.有效推进土地改良工作。加大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督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改良工作,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规划设计土壤改良7万亩,项目正在建设中;针对灌溉用水问题,安达市水务局对现有水田灌溉进行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全面统筹,围绕需求导向规划全市水田灌溉的发展,制定了《安达市水田灌溉发展规划》。在深度节水控水的前提下,积极融入省级和市级水网,衔接上级水网松嫩低平原水资源配置、BSND(一期、二期工程)等骨干调配水工程,推进东湖引水工程建设,以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架,以东湖、北湖等湖库为调蓄节点,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4.全力开展剥离表土防护利用。加强监督管理,下发《关于绥化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全市健全完善了存储表土的管护措施方案,制定剥离表土利用计划、建立表土剥离月报制度等;下发《关于开展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剥离表土存储开展了检查工作,督促存储剥离表土“应用尽用”;全面排查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表土剥离存储管护措施和剥离表土利用计划方案等,全面加强剥离表土存储管护措施,按照利用计划逐步利用到位,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全面加强监督监管。

5.持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执法权力向乡(镇、街道)下放,落实乡(镇、街道)土地保护利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针对绥化市湖腾建筑材料经销有限公司建设滨北线K130661项目、绥化市成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豆粉项目,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收缴罚款,取得农转征手续、供地手续,完成整改;针对望奎县卫星镇水二村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时二调地类为一般耕地和其他草地,三区三线划定时该地块被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光伏项目可以占用一般耕地,2023年9月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中,对该地块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异地补划调整,现已调出,问题已销号。

(三)全力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实施效果。

1.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后期管护水平。督促相关各县(市、区)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制约项目建设验收的堵点、卡点,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及时完成结算与决算审计,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对尚未完成项目建设的,加快尾欠工程实施;对尚未完成工程结算或财务决算的,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尽快完成。

2.强化督导检查,加大侵蚀沟治理力度。指导相关县(市、区)认真排查核实,及时对接乡镇,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侵蚀沟治理,依据需求有序开展侵蚀沟治理。经排查核实,属于侵蚀沟的,已纳入年侵蚀沟治理工程积极治理;属于其他类型沟渠的,积极争取其他治理项目,及时遏制水土流失。持续加强侵蚀沟维护管理,定期评估,提高侵蚀沟的整体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及项目管理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管指导,有效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视频培训,强化畜禽粪污收集设施建设及资源化利用。召开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视频会议,开展全市散养户畜禽粪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治理。督办相关县(市、区)按照整改要求开展畜禽粪污治理,目前已完成整改。

(四)加强工程项目监管,规范资金拨付

1.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款拨付程序。深入开展侵蚀沟治理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县(市、区)进行整改。责成相关县(市、区)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积极与审计部门对接,将相关工程纳入审计范围,尽快完成审计并出具竣工审计报告。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做到严格执行工程验收规范规程。

2.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管理。督促相关县(市)加快整改,完善合同内容,相关县(市)已与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写明施工地点和建设内容,结合项目规划图纸在合同中补充装订工程量清单,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查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内业管理,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力度,及时遏制此类问题再发生。

3.完善工程验收手续,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整改,明确工程内业资料标准和要求,并要求各县(市、区)对照反馈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认真完善黑土地保护项目、侵蚀沟治理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验收鉴定书的内容。开展人员培训,强化直接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工作质量。

4.严格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针对验收费列支问题,深入领会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杜绝超进度拨款问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加快返还建设工程项目保证金。加大督导力度,通过下发工作提示或督办函,进一步督促相关县(市)政府积极沟通财政部门,尽快筹措资金,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刻返还项目保证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时效性,做到项目保证金按时拨付、足额拨付。

6.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县(市)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理清资金拨付情况。根据核实的实际情况,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资金监督管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明确资金拨付时限,落实专人管理,项目资金已完成拨付。强化项目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库管理制度支付项目资金,定期清理核对拖欠款项,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不断增强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深刻认清开展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视察我省期间强调的“要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以感恩之心、敬畏之情、担当之责,扛稳扛牢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政治责任。

(二)对标对表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自检自查等方式,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整改方案适时推进整改。

(三)增强整改成果运用。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延伸整改,瞄准问题隐患坚持主动查、主动改,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坚持标本兼治,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症结”,以整改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8310025;邮政信箱: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新华街与康庄路交叉口房产大厦,152000(邮编);电子邮箱:zhggk8310025@163.com。


绥化市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绥化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2024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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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