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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绥政办发〔2025〕11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2025/11/19 1.9w 阅读 151 点赞

北林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工作要求和新增部分拟收储地块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对《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市本级)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绥政办发〔2025〕11号)中“二、计划指标”及“附件:《绥化市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地块明细表》”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文件“二、计划指标”内容

调整为:

二、计划指标

(一)储备土地总量。2025年度,绥化市本级土地储备总量控制在936.7606公顷。包括上年结转286.7714公顷。

(二)储备土地情况。2025年度,绥化市储备土地总量中,预计进入储备库土地600公顷。

(三)本年度储备土地的预期用途。2025年度,储备土地中预计按商住用地供应115.4081公顷,按工业用地供应536.2144公顷,按交通运输用地供应126.6644公顷,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137.7184公顷,按科教用地供应20.7553公顷。”

二、调整原文件“附件:《绥化市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地块明细表》”内容

详见附件。

附件:绥化市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地块明细表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