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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2/12/21 2.6k 阅读 48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黑政办发〔2022〕6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和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相关部门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3年,请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1月15前,将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系人:马云天,联系电话:18604518102,邮箱:shsysjfgf@163.com。

附件:绥化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和责任清单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