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绥化市职业技能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绥人社发〔2022〕24号)。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文件停止执行。各相关单位不得再依据该文件办理相关业务。请各单位认真执行本通知,对本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确保不再使用已废止的文件。如有疑问,可致电0455-8388373进行咨询。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