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体化”的通知

2024/09/02 3.6k 阅读 292 点赞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提升市场主体从开办到开业速度,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市场准入工作专班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绥化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绥化市市场准入工作专班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绥化市“证照一体化”办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制度性成本,解决市场主体二次申请的问题,从2024年9月起,在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证照联变”“证照联注”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一体化”改革,申请人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以及所涉及的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许可(备案)事项开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环节实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材料共享、精简流程、统一发证的“联审联办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高效便捷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市场主体实现“快入准营”为主要目标,创新登记与审批服务方式。围绕市场主体从准入到准营涉及的登记与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同一主体所需证照一体化集成办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主体的“准入即准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动次数,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成本,为企业提供便利。

(二)基本原则

1.高效便捷。实施市场主体证照办理流程再造,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办事流程改革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方式,通过并联审批、联审联办的工作模式实现申请人办理登记与相关审批服务事项一次申请一次办结,进一步提升了市场主体办事的体验感和便利度。

2.精简规范。对“证照一体化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做到“减环节、减次数、减材料、减程序、减时间”,并制定“证照一体化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规范和办事指南,健全相应的制度规范,做到全市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依法实施。“证照一体化办理”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法律关系与监管责任。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4.信息共享。积极推动“主体登记”与相关“经营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线上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重复提交材料,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扩大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范围,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5.逐步深化。对“证照一体化办理”事项实行分批纳入、动态管理,根据实施情况拓展深化,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在综合受理窗口增加“证照一体化”服务,尊重企业和创业者的自主选择权。统筹“证照一体化办理”与我市“证照分离”“准入准营”改革,着力打造“宽进、严管、简出、便捷、高效”的登记审批服务模式。

二、办理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将市场主体办理频次较高、“证照一体化办理”条件较为成熟、能够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审批及备案事项,纳入“证照一体化办理”范围。其他与市场主体经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在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证照一体化办理”范围。各县(市、区)市场准入专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证照一体化办理”事项范围。

三、工作流程

“证照一体化办理”集成服务,实行“一窗受理、证照联办同办”工作方式,结合实行的“一照通办”与电子证照的广泛应用,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

(一)一窗受理。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在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在不减少审批内容环节、不降低审批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提交、一次采集相关资料共享使用。对于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备案)相同的材料,由登记审批机关在业务系统内部调用采集获取,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人可自主选择“证照一体化”或分别办理。

(二)一次核查。对多个需要现场核查的许可审批事项,由核查单位统筹联动,协调组织一次性联合核查,采取“压缩时间、联合检查、一次验收”的方式进行,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并告知、整改情况一同复审,切实缩短核查时限。

(三)一并审批。审批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材料和承诺时限,对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文件、材料等统一受理、分发,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所有涉及事项的审批流程同步开展,审批结果统一汇集,由综合窗口一次发放相应证照。根据申请人申请,可先行发放营业执照。

(四)证照同发。发证窗口一次发放相应证照,并根据申请人意愿,可实行免费寄递服务。

(五)统一归档。设置专用档案柜,可将企业登记与许可(备案)合并建档,由登记机关同卷归档。也可对许可(备案)事项有存档需求的,复印档案并备注说明后分别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专班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证照一体化”办理工作,要精心组织、专题部署、整合资源、精准统筹,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并明确具体责任股室和配合股室,分管领导亲自指挥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协同配合。市专班要做好“证照一体化”改革的统筹推进、综合协调、审批指导工作;市级相关许可部门,要做好许可(备案)、核查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各县(市、区)专班要认真谋划、科学设置“证照一体化”综合窗口,统筹相关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业务培训。各县(市、区)专班要密切关注本地“证照一体化”改革的工作进展,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和对外宣传。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证照一体化”办理流程,一次性精准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审批要件,做好常见问题解答,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附件:1.经营主体“证照一体化”办理告知单

      2.绥化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体化”办理事项清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