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绥化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业一查”事项清单暨部门联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了绥化市2024年市级统筹派发(含市本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现就抓好计划执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全业务融合、全流程整合,做到全覆盖、常态化。要按照抽查计划与《绥化市市场竞争工作专班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确保二季度前完成全年工作总量的60%以上,力争三季度前完成全年抽查任务。同时,探索对A类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任务由“线下”检查转为“线上”核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打扰。
二、规范抽查流程。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回避”工作要求,对与抽查检查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该允许执法人员主动回避或依检查对象申请予以回避,并重新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要大力推进服务性监管,设立咨询电话,畅通检查对象的咨询通道,提升抽查工作的透明度。鼓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践创新活动,积极打造具有我市特点的创新典型案例。
三、注重协同配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需要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尤其是每项联合抽查计划的发起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制定抽查方案等相关牵头工作,其他部门要主动做好配合对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对不按要求报送资料、到期未完成抽查任务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同时,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结果公示。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每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同时,要强化工作纪律,加强督办检查,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
绥化市2024年市级统筹派发(含市本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绥化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