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企业宏观调控,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发布202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6.6%,上线为8.9%,下线为4.5%。
二、企业要按照国家及本省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发展阶段、薪酬策略、重点任务、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综合考虑自身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因素,结合全市工资指导线,确定2023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其中: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可围绕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在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按不低于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在剔除规定项目后,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要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