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的通知

2024/09/12 9.4k 阅读 153 点赞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关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我市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市民政局牵头与多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2020年以来,全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绥化市民政局根据《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民规〔2024〕4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征求了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司法局、绥化市财政局、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化市农业农村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局、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绥化市应急管理局、绥化市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市总工会、绥化市妇女联合会、绥化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件,由市民政局印发。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低收入人口范围及认定机制。主要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低收入人口认定方式方法、分级分类实行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采集、汇总和动态更新。第三部分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主要为高效应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多举措开展动态监测、精准分类处置预警信息。第四部分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第五部分是强化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意见》规定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进一步统一了低收入人口概念,对困难群众进行了分层细化,实行更有针对性、更加精准的救助。

二是强化专项救助力度。参照国家文件规定的5项、省文件规定的11项专项救助,结合我市实际也将法院、司法行政、妇联、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妇女“两癌”救助、困难职工救助等专项救助纳入低收入人口救助范围,目前我市专项救助共11项。

三是完善动态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要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打通数据壁垒、加强信息共享,实时监测发现低收入人口的困难风险,分类处置预警信息。

四是细化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完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开展慈善帮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织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