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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

2020/01/08 1.6w 阅读 53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市两会精神,市政府督查室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梳理及责任分解。共梳理出9项主要经济指标,30个方面96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完成时限、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迅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履行职责。《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的2020年工作任务,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落实好各项任务,是各级各部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对标对表,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紧盯不放、全力推进。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协调,全力攻坚,推进落实。

三、承诺践诺,明责立状。市政府将延续去年的部门承诺制工作法,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中,选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国计民生、能够量化考核的硬指标硬任务,作为今年各级各部门的承诺事项。除了这些承诺事项,还将根据国家、省市的新部署、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市政府将与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签订承诺事项责任状,以此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锤炼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硬作风。

四、跟踪督查,务求实效。对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进行督办考核。实行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尤其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要开展不定期的跟踪督查,对工作推进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最后一天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郑继宝、张淇昆;联系电话:8388216,邮箱:szdcs8388215@163.com。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清单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