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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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书

2026/06/17 2.2k 阅读 190 点赞

新村嘉园小区项目申请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我局拟就新村嘉园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新村嘉园住宅小区位于绥化市经开区内,宝山路北、康庄路西,我局对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法进行公示,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听证会组织机构

绥化市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参加人条件

(一)报名条件:听证代表应为该项目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可推选2-3名代表参加听证。

(二)报名时间:自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三)听证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听证人的姓名、地址,以及证明是利害关系人的相关佐证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签名),听证代表选举材料;

3.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4.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

请将上述文件及《听证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hsghbzsck@163.com,或送至房产大厦自然资源局909办公室。

听证申请人在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并提交材料,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455-8310727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