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字号企业守正创新发展,根据《龙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第七批龙江老字号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第七批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初审推荐等步骤,现对拟向省商务厅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8月10日至8月14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shswjfzk@163.com
附件:第七批龙江老字号认定推荐名单

绥化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