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场主体:
为规范我市政府消费券活动管理,提升消费券惠民实效,我市对政府消费券参与企业实行常态化复核、动态更新管理,不再针对单批次消费券活动单独发布商户招募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库动态管理规则
政府消费券参与企业库实行常态化动态更新,每年1、3、5、7、9、11月4日开展集中更新工作(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商户申报、开展资质审核,做好存量企业复核、新增企业入库、不合格企业退库等工作,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详情附后。如县(市、区)商务部门报送材料存在企业入库、退库等变动情形,市商务局于1、3、5、7、9、11月5日对外公示企业变更情况;无企业变动的,不予公示(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各批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均以完成更新后的企业库作为商户参与的唯一依据,活动开展前一日库内状态为合规的企业,自动获得当期消费券参与资格。
二、商户入库申报须知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经营,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成品油、超市购物、住宿、家电、乳制品、商场百货等对应品类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可申请纳入政府消费券参与企业库,具体参与条件详见附件1。后续消费券活动品类如有调整更新,以商务部门对外公示内容为准。
2.申报方式。有意向参与政府消费券活动的商户,可向经营地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入库申请及相关材料(附件2),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开展资质审核。申报企业须严格对照对应品类商户准入条件,如实、完整报送申请材料。
三、监督与咨询
广大市民、市场经营主体如发现入库商户存在资质不符、违规使用消费券、涉嫌骗补套补等问题,可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举报,各县(市、区)咨询举报热线详情附后。
市商务局将不定期对入库企业资质开展抽查,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特此公告。
市商务局电话:0455-8388533

附件:
附件1.商场百货类、成品油类、超市购物类、住宿类、家电类、乳制品类消费券活动商户参与条件
绥化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