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1.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仅有26个建设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69个依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1个既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又没有依托污水处理厂。2.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全部集中供热供汽的有46个,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有7个。3.全省共有106个省级以上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16个,省级园区90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84个(国家级11个,省级73个),1个国家级园区不需要开展规划环评,21个未通过审查。
二、整改目标:全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供汽。
三、整改措施:对全市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没有集中供热供汽、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供热供汽设施建设方案,推进供热供汽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为开发区内企业实现集中供热供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对全市11个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问题台账。肇东开发区、明水开发区、安达开发区、绥棱开发区、北林高新区未实现集中供热供汽。相关开发区已制定供热供汽设施建设方案,并加快推进供热供汽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852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二号党政办公中心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