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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5/07/04 9.7k 阅读 240 点赞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绥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于2017年印发后长期未更新,多名成员已调整岗位,联席会议制度无法有效落实。

二、整改目标:动态调整更新成员单位,确保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

三、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动态调整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实施。

2.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了联席会议,审议调整绥化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解决研究畜禽粪污相关问题。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调整绥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的通知》,更新相关单位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2月份,使用联席会议制度制发《绥化市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2.召开年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发《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指导乡镇加快完善村屯存储设施,指导散养户利用自有土地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粪污,指导规模场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七、受理电话:0455-8386827;邮箱:shxmk@163.com

八、受理地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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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