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12月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52.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哈尔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74%、70%、67%、64%、63%。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43个县市区占比超过50%。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14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
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城镇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比例。
三、整改措施:
1.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
2.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3.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摸清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更新、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4.2025年12月底前,以年为节点组织各县(市、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5.加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及时发现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并实施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2年-2025年,全市共计划新建改造排水管网700公里,已超额完成计划。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均实现了雨污分流制。
2.绥化市已制定2022年-2025年排水管网项目建设计划,已建立计划台账,明确了建设任务。
3.各县市已完成市政排水管网、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网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以及各类小区、企事业单位“毛细血管”位置、管径、材质、排向等底数情况,并更新了新建改造计划。
4.2022年-2025年,全市共计计划新建改造排水管网700公里,目前已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合流制管网比例有效降低。
5.各县市对市政排污管网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对管网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形成问题台账,并有序实施整改,逐步实现消除。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852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D127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