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绥化市2024年度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结合当下“双十一”即将来临之际,紧扣百姓需求,聚焦群众关切,我市拟在十一月中旬启动绥化市2024年“双十一”成品油类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对本次活动参与企业进行招募,参与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企业在绥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2.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2023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元。
3.支持消费者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付款。
4.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上地址一致。
5.参与商家应具有一定规模,商品、服务质量好、受本地居民认可,近1年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6.商家承诺诚信经营,信用等级在“B”及以上,近3年内未被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结合自身情况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活动内容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
企业如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可于11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属地商务部门(附件4):
1.《企业信息表》(附件2)
2.《承诺书》(附件3)、企业信用材料(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
3.《2023年纳税申报表》
4.《营业执照》
附件:1.
《绥化市2024年“双十一”成品油类政府消费券发放细则》
2.
企业信息表
3.
-承诺书
绥化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