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条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现我局根据产权单位(大庆市腾运气体有限公司)递交的注销申请将此设备(低温液体储罐;使用登记证号:容16黑M0558(16);产品编号:16YII-05;设备代码:215010E8020160005;制造单位:辽宁石油化纤英华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使用单位:绥化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予以注销。如对此设备有异议的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前到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上述特种设备如要投入使用,必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启用手续,使用单位变更的还需办理变更和使用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18846787835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