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补贴性培训机构:
按照《绥化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绥化市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星级划分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绥人社函〔2024〕71号)工作安排,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在各地补贴性培训机构星级划分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各地推荐的四星级补贴性培训机构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在绥化市政府网站公布公示,详见(附件)。星级补贴性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规定执行。
附:《绥化市2024年度补贴性培训机构星级划分目录》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