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绥化市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
绥化市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全市形成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按照《黑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八项标准化工程落实措施》确定的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和项目建设,完善标准化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释放标准化效能,围绕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优化“四个环境”发展思路,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绥化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以实施标准化工程为牵引,建立体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特征、覆盖全域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聚焦现代化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政务管理和社会治理等典型领域,塑造一批标准化最佳应用实践,标准化改革创新助力农业强市、工业立市、三产兴市成效显著。
截至2025年底,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30项左右,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左右,培育优质团体标准20项左右,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数量累计超过4000项,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达50%以上。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5个,力争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上实现突破,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业现代化标准建设。发挥我市寒地黑土、绿色有机核心农业生产区优势,深入挖掘和释放特色农业气候资源,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相关标准收集和研制,创建一批全省、全国具有引领地位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攻坚工程。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耕地肥沃耕层构建,建立寒地黑土分级标准、保护利用标准、修复治理标准、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标准(培肥、减肥技术,防风固沙等)等一系列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体系,培育黑土地标准化示范区。稳步推进青冈“国家鲜食玉米种植与加工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标准引领推动绥化鲜食玉米品牌升级,根据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情况推进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并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鼓励基础较好、特色突出的县(市、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化促进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乡村建设先进经验和标准。〔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乡村振兴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北大荒集团绥化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先进制造业标准引领。围绕我市化工、食品、医药、生物经济、麻产业、汽车电子等传统优势产业,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加快关键环节、关键产品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构建传统优势产业标准集群。强化化工园区标准化管理,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安全发展。实施先进制造标准强基工程。在玉米生物发酵、麻产业、生物工程、生物医药、汽车电子、智能机械、新材料等重点制造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基础标准研制和应用,积极推进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建设工作,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加快推进产业基础标准化进程,促进制造业企业产品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竞争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现代服务业标准水平。加强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型制造、旅游康养、养老托育、文化娱乐等7个现代服务领域标准研制和应用。实施现代服务标准提质工程。开展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助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品牌影响力。深入挖掘我市冰雪产业发展潜力,推动重点标准实施应用、开展冰雪产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冰雪体育、文化旅游项目,为全省冰雪产业发展贡献绥化力量。〔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等方面,加强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施共同富裕标准示范工程。在就业创业、教育质量、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强标准有效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标准研制与应用,加快海伦剪纸、望奎皮影戏、兰西挂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研制。〔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政务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水平。推进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和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列标准综合体建设。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南》《营商环境监督服务规范》等先行先试标准,开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施社会治理标准提效工程。强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城市社会治理水平,以绥化市质量“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治理数字化等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政权治理基础,整体提升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科技创新标准转化。强化生物基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加强引领性标准研制和应用,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实施绿色低碳标准提升工程。以化工产业、节能材料(超低能耗建材)产业等为重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制修订,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标准化基础保障。〔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标准互联互通和国际化水平。围绕我市农产品及食品、中药材、高端装备等对俄重点贸易领域标准需求分析,推动标准研究、制定、互认、推广全过程融通,助力实现标准体系相互兼容。聚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需求,实施应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质量评价》《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交换要求》等国家标准,推动跨境电商贸易发展。支持有实力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主动承担我市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标准信息服务。〔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绥化海关等有关单位、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充分健全完善、抓实用好“四个体系”,着力构建领导责任清晰、工作推进有序、督导检查规范、考核评价精准的闭环工作落实机制,保障我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一)明晰领导责任。成立绥化市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局、市粮食局、市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绥化海关、市气象局、市工商联、北大荒集团绥化分公司、绥化经开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组成。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文件起草等日常工作。制定议事规则和专班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
(二)狠抓工作推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提高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紧抓关键环节,完善推进措施。要强化台账管理,按照《绥化市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建立台账管理运行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推进。要强化政策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逐步建立多元化标准化投入保障机制。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促进标准化发展的激励政策,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要强化能力提升,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水平。扩大标准化“1+X”证书规模,构建多层次标准化从业人员培养体系。建立标准化专家库,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要强化宣传效能,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通过展览展示、讲座、论坛等形式,传播标准化理念,抓好试点建设突出成就与先进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标准化工作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坚持以制度抓规范,严格执行会议会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研究具体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专班办公室要采取调研走访、实地督查、书面督查、电话督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督到点上、导在实处,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
(四)准确考核评价。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根据省试点实施评估机制要求,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度、质量、效果及时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估,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开展试点实施评估评价,紧盯工期、跟踪问效、纵横比较、全面考评,推动试点任务落实落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