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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要点》的通知

2019/02/12 1.9w 阅读 337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领导,认真履责尽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是2019年市政府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依据,认真履职尽责,将其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推进,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力量和主要工作精力要向此聚焦和倾斜,深入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将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要点》已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方案制定、汇总分析等工作;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结合部门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工作;配合单位要树立全局思想,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真正形成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整体合力。牵头部门要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工作汇报,要根据工作进展程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责任部门要每季度至少一次向牵头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督办,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要点》的督办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所承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列出工作时间表,按计划抓好推进落实,并责成专人负责,按要求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反馈情况,采取常规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牵头部门是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主体,市政府将重点听取牵头部门的工作汇报,向牵头部门要工作结果。对工作不尽职尽责现象将严厉追责,每季度市政府将以党组文件形式向市委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并通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

四、量化目标,定期反馈情况。请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有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定期向牵头单位报送情况即可)务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和12月10日前将所承办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报至市政府办公室(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429室),联系人:赵健、关旭泽,联系电话:8386656,邮箱:SZD8388215@126.com。

附件1. 《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略)

2.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要点(略)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