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7号)和《中共绥化市委、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绥发〔2015〕6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前置、编印标准化办事指南、开通网上办理、证件邮递送达等形式,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条件下,实现单一审批服务事项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市直各部门经梳理有278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现将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也要立即开展规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梳理工作,并于10月底前将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清单向社会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流程,能简则简,该改则改,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从服务事项做起,逐步实现全覆盖。同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运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技术、新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办事方式,逐步实现由现场办理向网上办理转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通过推送办事信息、发放手册等方式主动公开权力事项清单和办事流程,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预知信息,减少办事上门次数,节约办事时间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随着工作深入推进,通过优化流程、“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应用和审批大厅集中办理等手段,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要及时纳入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绥化市直单位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略)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