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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4/11/07 1.5w 阅读 43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对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详见附件1-3)。

此次清理列入废止和宣布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