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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06/05 1.3w 阅读 541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绥化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绥政发〔2023〕7号),市政府决定成立绥化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永久 副市长

副组长:赵月华 市统计局局长

    洪家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黄志权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连辉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刘志新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刘桂友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市民宗局局长

许大成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孙冬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杜 志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志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沙海鹏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张国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伟 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

张辉波 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周春来 市税务局副局长

赵晓光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袁秀伟 市委编委办副主任

徐建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中华 市工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许大成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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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