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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培育建设出口消费品加工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15 1.9w 阅读 443 点赞

北林区、肇东市、海伦市、青冈县、兰西县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培育建设出口消费品加工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绥化市培育建设出口消费加工区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出口消费品加工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高水平出口消费品加工区的指导意见》(黑政办发〔2022〕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消费品加工区、提升我省消费品制造能力”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提升我市消费品制造力,更大范围开拓俄罗斯、欧盟和北美市场,培育我市消费品加工区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区域特点鲜明、产业特色鲜明、大型外贸主体集聚的“加工区”,把我市“加工区”努力建设成为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转移的重要载体,以“加工区”为载体推动我市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以绥化经开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北林区、肇东市、海伦市、青冈县和兰西县,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制品、纺织服装、汽车仪表等领域,推动我市消费品出口产业集群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我市“出口消费品加工区”出口总额实现20亿元。

三、组织机构。

成立绥化市建设高水平出口消费品加工区工作专班。

组长:陈立军副市长

副组长:罗文明市商务局局长

韩立祥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局、绥化银保监分局、绥化海关、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北林区政府、肇东市政府、海伦市政府、青冈县政府、兰西县政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抽调专职人员1名,常驻专班办公室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培育“加工区”主导产业。依托我市“寒地黑土”农业资源优势、品牌优势、加工优势,充分发挥周边市场消费潜力,以黑龙江新和成、肇东成福食品和青冈龙凤玉米等企业为主体,重点培育玉米精深加工出口产业;以农垦龙王、金龙油脂等企业为主体,重点培育大豆精深精工出口产业;以兰西天纤纺、北林达昌亚麻和青冈金达麻业、海伦三特等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我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纺织)集聚效用,重点培育纺织服装出口产业;以黑龙江天有为等企业为主体,重点培育汽车仪表出口产业。不断提高“加工区”产业集聚度,逐渐形成产业链完整、市场竞争力强的出口消费品加工产业集群。(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

(二)壮大“加工区”市场主体。整合出口加工资源,培育一批消费品加工龙头企业,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集聚发展,依托跨境物流体系,延长出口消费品加工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到2025年,培育15户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重点发展一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加工区”玉米生产加工能力达到5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出口企业力争达到10户,出口额实现20亿元;汽车仪表出口额力争实现10亿元;纺织服装骨干出口企业力争达到5户以上,出口额实现5亿元以上。(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消费品制造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工区”企业面向俄罗斯、欧盟和北美市场开展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重点推动出口产品在俄罗斯、欧盟和北美的相关认证工作。加强“加工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为企业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新标准的制定、交易、推广、咨询等提供服务。鼓励企业依托生产加工经验优势发展精深加工,拓展产品研发领域,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四)开展“加工区”招商引资。围绕玉米精深加工、大豆精深加工、纺织服装、汽车仪表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招商,明确重点招商产业,延伸玉米淀粉、维生素等产业链,积极引进高端保健品出口企业入驻我市;延伸麻纺织加工产业,积极引进服装加工出口企业入驻我市,延长现有出口消费品加工上下游产业链条。积极与广东等对口合作省份、东部沿海地区开展招商合作,努力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企业转移,引进广东等地的轻工产品及其他消费类加工企业入驻我市;建立现有外向型企业产业项目清单和拟引进产业项目目标清单,进行台账式动态管理。与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知名咨询机构、商协会等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利用进博会、消博会、投洽会等展洽活动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对“加工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力争年内引进出口消费品加工项目2个。(市经合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

(五)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加工区”企业“走出去”,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开拓俄罗斯、欧盟和北美市场。支持企业参加中俄博览会、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口博览会等国内外重点展会,支持企业开展产品认证、境外企业资信和市场调查、扩大国际市场宣传。建立信用保险体系,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

(六)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平台建设。继续推进绥化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审批,探索依托绥化经开区铁路专用线、海关查验场等优势资源,在绥化经开区内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分区的可能性,力争形成“两园区协同运转”模式。争取尽快批复设立绥化保税物流中心(B型)并设立分区。力争2023年底,绥化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验收并开关运营。(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绥化海关)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优惠政策,给予“加工区”企业重点支持。积极利用有关中省专项和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加工区”建设。加大信保与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推进信、银、企对接合作。对“加工区”实现的省级分享增量税收部分,由市县依法依规统筹用于“加工区”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加工区”加快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加工区”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培育、专利布局。依托“加工区”申建,申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

(八)强化市场要素保障。支持“加工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企业利用地下空间以及局部加建扩建、内部改造厂房和仓储用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挖潜改造。加强对“加工区”用地指标的统筹,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保障企业用水用电用气需求。支持“加工区”招引人才,鼓励将“加工区”所需人才纳入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强化相关领域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建设高水平出口消费品加工区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努力把“加工区”建设成为我市拓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新空间的重要平台。

(二)明确机构,强化职责。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和“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要扛起“加工区”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属地责任,立即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根据《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期完成加工区培育、建设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强化落实,及时反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市出口消费品工作专班将不定期通报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和“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进出口贸易、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对进度迟缓的地区,将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四)绥化经开区管委会和“加工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务于每月1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李佳伟,联系电话:8388529、18945556111,邮箱:swjwmk85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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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