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抓好秋粮购销工作,守住不出现“卖难”“坏粮”底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做好秋粮购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定做好秋粮购销信心决心。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抓好粮食收购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我市今年粮食总产仍然维持较高水平,在疫情防控和台风灾害影响下,秋粮购销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主动对标对表,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创造良好的秋粮购销环境,全力以赴打赢秋粮购销这场硬仗。
二、强化导向,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各地要切实增强市场化理念,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支持多元主体尽早入市,合理定价,多购多加多销;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大型骨干企业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资金优势,积极扩大市场化购销;域内中储粮直属企业要发挥政策性粮收购主体作用,把握好时机、节奏和价格,有序组织开展储备粮轮入;要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机制,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粮食收购;要广泛开展订单收购、委托收购、异地存储等产销合作,建立形式多样、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粮食”新型营销模式,形成线上交易网络,拓宽农民余粮销售新渠道;要采取预约收购、订单收购、上门收购等措施促进农企合作,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粮食降质风险和成本;要继续落实好粮食运输协调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为粮食外运提供保障。
三、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中储粮直属库要切实履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粮〔2020〕41号)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政策性收购,发挥好托底作用;要提前摸清粮源分布,有针对性地确定收储库点,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相关市场主体售粮;要加强监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启动、停止托市收购;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要严把收购和验收关,加强入库粮食检验,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四、创新举措,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着力强化产后服务,积极提供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减损增收;科学合理利用烘干设施,避免霉粮坏粮。要督促各政策性粮承储库点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让售粮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要持续优化现场服务,积极采取预约收购方式,尽量减少排队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收购时间,具备条件的要开设休息室,让售粮农民卖“舒心粮”。要根据新冠感染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指导收粮企业和售粮主体做好必要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要把组织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做为秋粮购销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宣传和技术宣讲,让广大农民提高保粮意识,指导农户自力更生、就地取材,采取码趟子、上栈子等传统方式进行产后保管,减损、提质,防止出现坏粮问题。
五、严格监管,维护收购良好秩序。各地要加强对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发挥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作用,严查是否存在违规定点、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问题,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严防出现区域性、阶段性“卖粮难”。要加强政策性粮食入库验收监管,严格操作程序,落实验收责任。要切实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具体收储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加强监测,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收购形势,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认真开展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根据需要调整统计监测频率,随时掌握收购进展。要强化信息服务,主动发布秋粮生产、质量、价格、供求、收购进度等信息,引导售粮主体均衡有序卖粮,同时指导企业把握好收购节奏,防止恶意炒作和盲目跟风抬价抢购,促进粮食市场平稳运行。要利用好各种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粮食购销政策,让种粮农户和各类粮食经营企业了解国家粮食购销有关政策。同时,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七、强化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协作,共同为秋粮购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制定工作预案,及早协调落实收购资金、仓容和运力等保障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对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充分考虑、预先谋划,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细化应对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成立专班,下沉基层,及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