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8年,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进民生福祉,市政府将解决棚改项目历史遗留回迁安置和信访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突出出来,成立了逾期回迁安置工作推进组,全力解决相关问题。推进组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响强烈的棘手问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个单位、徐涛等10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个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寒地黑土之都、绿色产业之城、田园养生之地”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高层次迈进。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绥化市国土资源局、绥化市行政审批中心、绥化市鑫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绥化市财政局、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原绥化市政府法制办、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信访局、原绥化市棚改办、绥化市房产处、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北林区人民政府
先进个人
徐 涛 北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迟国军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忠会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孙作良 绥化市纪委监委副处级检察员
邹大明 绥化市信访局副处级信访督查专员
于洪涛 绥化市人大城环委科长
张彦国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长
迟 旭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长
于海秋 绥化市房产处科长
郑佳利 原绥化市房屋征收办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