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将人社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参照试行。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准确理解《指引》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新业态企业的用工指导,稳妥有序推动《指引》应用。并密切跟踪了解《指引》应用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各方反映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