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绥化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办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 登记事项纳入开办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21 1.1w 阅读 40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市医保局、市营商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开办企业内含,延伸开办企业服务,现将《绥化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事项纳入开办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办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6月8日            

绥化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事项纳入

开办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开办企业内含,延伸开办企业服务链条,根据《黑龙江省开办企业工作专班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绥化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绥化市开办企业工作专班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高效服务市场主体和以企业办事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扩展开办企业服务内含,加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按照“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个环节、一并办理”的服务模式,简化办事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实现开办企业全部事项3小时内办结,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

绥化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开办企业。

三、工作流程

将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纳入开办企业流程,与其他事项整合为“一个环节”,并在3个小时内“一次办理”完结。

申请人开办企业只需向政务中心开办企业专窗提交一次申请(或在自助服务区由帮办人员帮助提交申请),与各部门审批人员不再见面。工作流程可分两个时段完成,第一时段为企业设立登记,限时1小时,营业执照生成后,登记信息同步推送给公章刻制、税务、社保、公积金、开户银行等部门;同时由专窗工作人员通过绥化政务服务网直接受理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将《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传给医保局后台审核人员;第二时段由各部门同时并联办理相关业务,限时2小时。当印章送至政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后,由专区工作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上补盖公章,而后将公章、税控设备等所有办件及相关材料装入“大礼包”,发放或邮寄给申请人。

待医保业务系统与“企业开办一网通”系统完成对接后,将由系统自动推送相关信息,不再需要工作人员递送。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发挥部门作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开办企业专班汇报,并及时会商研究解决。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政务中心要完善相关网络环境和设备并加强人员培训,帮办服务人员要做好信息和办件传递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