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
为切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现将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2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1、各地人社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要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共同研究做好此项工作。
2、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基层网点及时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指导各快递企业要充分认识参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依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各地人社部门要针对快递企业特点,简化签订劳动合同、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切实优化经办服务。
4、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快递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内部培训不断提高快递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岗位技能水平和工伤维权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288号)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