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和意义
贯彻国家、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缓解医院“一床难求”问题,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二、起草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74号)
三、起草过程
对患有“白内障”疾病患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手术诊疗费用进行前期调研,遵循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安全可控,符合医院诊疗水平和功能定位的原则,探索开展白内障日间手术(操作)试点,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四、主要内容
(一)医保支付政策。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日间手术诊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包括日间手术住院期间诊疗费用以及日间手术住院前和出院后合计时间不超过1周的门诊费用。其中,门诊费用是指在同一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本次日间手术治疗直接相关的门诊术前检查、化验、诊疗费用和术后必要处置费用如检查、换药、拆线等。
如评估不符合日间手术条件的,或手术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或术后并发症及其他意外情况,难以在入院24小时(特殊病例 48小时)内出院的病人,退出日间手术管理,其日间手术诊疗费用与后续住院费用合并结算。
(二)医保费用结算。医疗机构与符合日间手术治疗的患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一周内发生的与白内障手术相关的医药费用,给予核销。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后,但因各种原因未行日间手术的,相关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