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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2025/02/27 1.8w 阅读 472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618日至8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增强政治自觉,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市医保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下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医保局党组反馈意见,及时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各责任科室落实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督导问效。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中共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领导等,以局机关为重点,举一反三,在全局内部署开展问题整改并由班子成员带头督办检查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展,部署整改措施、督办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抓实整改

(三)力求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重点改”与“全面改”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把当前的问题整改到位,又着眼长远从制度规范上发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进一步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为更好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不折不扣逐项抓好问题整改

目前,对照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强化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

一是坚持“规范学习、领学促学、学干融合”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充分利用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医保领域重大会议精神和重要决策进行传达学习,设立学习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在宣传栏上分享干部职工的学习心得,干部职工参与度逐渐增加,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全体医保干部的业务能力、学习能力和落实能力,使干部队伍整体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积极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一是认真准确完整记录每一项投诉事项;

二是做好督办回访,跟踪问效,确保投诉事项都有回应;

三是重新修订两项制度,使其更有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

3.突出政治引领,全面落实统一战线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把统战责任落到实处,为开展统战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能力素养和学习培养,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同时有效利用“学习强国”“龙江网络教育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

三是健全统战工作机制,对本部门党外干部、知识分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信息台账,注重培养党外干部人才,加强党外干部的能力培养,同时围绕学习培训、联谊交友、实践活动等工作,充分培养干部群众的统战意识。

(二)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4.开源节流,减轻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压力。

整改措施:(1)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加强多层次动员,持续优化管理服务流程,巩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确保居民医保收入不降低。(2)持续强化各类资金争取,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做到资金及时拨付,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保证资金安全。积极主动地与国家和省级部门进行沟通和衔接工作,确保政策、项目以及资金等关键资源能够精准对接,从而为项目的发展争取到更多的支持和资金保障。(3)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质效,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阶段性整改成效:一是参保扩面方面。2024年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337.9万人,完成国家337.4万人的任务目标,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贴提高30元/人,上涨到670元/人,进一步提升基金收入。二是资金争取方面。2024年我市积极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4032万元,较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865万元增加10167万元,同比增长42.6%,有效缓解我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三是基金监管方面。2024年,全市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21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835家,拒付、追回、退回金额5101.04万元;行政处罚定点医疗机构209家次,行政罚款3884.76万元。

5.拓宽宣传广度,不断提升医保政策宣传效果。

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广泛发布医保政策,帮助百姓及时了解医保给大家带来的福利和好处

二是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县两级医保局微信公众号,频繁发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基金监管等政策法规、惠民举措和经办流程,对医保新政策、新举措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解读。

6.积极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有效管理和使用。

一是下发《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技术指导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支付方式改革培训及政策解读会;

三是制定《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数据工作组工作规则》,下发《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健全完善全市医保数据工作组的通知》,建立由医保、医疗组成的数据工作组,强化数据支撑及赋能作用,加大数据共享开放力度。

7.全力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三是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8.优化医保工作流程,推动医保服务下沉。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医保部门的工作部署,深刻领会医保服务“六进”工作的重要意义,优化医保工作流程,成立行动工作专班,强化组织推动

二是通过“六进”将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将经办工作下沉到广大人民群众身边,将定点医药机构、银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以及社区和医疗保障等有机紧密融合,有针对性地服务于患者、教职员工、学生、职工、农民和居民,全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在显著地点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形象生动地向参保人员展示医保服务下沉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效,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9.落实药品集采制度,推动药品集采工作落地生根。

一是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情况实行按月监测,确保集采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执行;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集采药品落地执行情况督导

三是加强集采政策宣传,向医疗机构和公众大力宣传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使集采政策知晓度有效提高。

10.强化医保数据赋能,提升医保服务质效。

一是成立了信息化指挥调度中心,明确了工作职责,已有专人管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专区平台已经开始使用;

二是负责具体信息人员多次参加省局组织的信息化培训工作,已经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化平台的各项操作流程,能够通过数据专区实时掌握基金的支出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11.严明纪律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并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通过召开“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范围开展学习领会;

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责任情况的监督,多种形式加强各支部和全体职工的廉政教育。

12.健全医保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政策执行力。

一是完善医保管理制度,加强对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检查,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对医保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各项政策明确、具体,易于理解和执行;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度,从而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度。

13.健全财务监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规范意识,单位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自身工作职责和财务规范管理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绥化市政府采购目录提升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市医保局和经办中心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正确进行合法合规采购

三是建立健全《绥化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四)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14.坚持党建引领,助推医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学习导向,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使党员干部充分意识到这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课召开时间、主题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前规划,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且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执行,不走过场;

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要点跟踪落实机制,定期对工作要点的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完成的任务分解细化,严格加强监督与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要点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党建工作全面发展。

15.完善制度流程,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过前期充分分析研判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保证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环节按照组织要求执行;

二是经过前期充分分析研判后,围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工作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把握各工作环节并提请党组集体讨论研究;

三是紧紧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中民主推荐、考察、民主测评、集体面谈等重要环节,在民主推荐后,召开党组工作会议,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广泛征求意见等,全面掌握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并呈报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16.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充分掌握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要求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正确方法,提高大家对开展真诚且有深度互相批评的认识

二是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知应会内容,结合主题认真履行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撰写对照检视材料等程序,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会后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确保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

三是注重党员干部思想交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集体研讨,让党员干部深入探讨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

17.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党组集体决策行为。

一是完善《市医疗保障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组织学习《市医疗保障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深刻认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18.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学习,定期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完善政治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函调、实地走访等方式获取详细、准确的审查资料,并形成规范的政治审查报告;

三是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发展党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质效性和严肃性。

(五)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9.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主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巡察反馈问题后,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迅速召开党组专题工作会议,深入研读巡察反馈问题报告,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问题整改“三清单”,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核心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是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方案和“三清单”,严格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销号机制,对标对表,层层压实责任,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范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开展分管领域的风险排查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经办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医保经办业务指导,优化窗口服务,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焦点问题,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能;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并报告市纪检监察部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

三、持续跟进确保巡察效果长效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全面体检的机会、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整改落实

(二)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进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促,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真落实、见实效”。适时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实效。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从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中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推动各项责任压紧压实,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8388998;邮政信箱: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93号,绥化市医疗保障局,邮编:152000;电子邮箱:shsybjjgdb@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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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