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处理历史欠账较多,大量垃圾渗滤液没有得到及时处理,2021年以来松北呼兰垃圾场、阿城玉泉垃圾场相继发生垃圾渗滤液外渗事件,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绥化市三爱垃圾场长期未建设废气和渗滤液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垃圾渗滤液积存15.5万吨,近年来多次发生溢出事故。当地有关部门既没有将该垃圾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也没有作为存量垃圾场进行整治,使其长期处于失管状态。
二、整改目标:完成绥化市三爱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积存渗滤液处理。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三爱垃圾填埋场不再接收生活垃圾,将市区生活垃圾送焚烧厂处置。
2.立行立改,增加1套50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渗滤液处理能力提高到1000吨/日,渗滤液日产日清;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3.2022年12月21日前,健全完善并报备三爱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4.2023年12月底前,通过采用污泥和餐厨垃圾原位固化、垂直防渗、封场覆盖、渗滤液和填埋气处理等措施,完成三爱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
5.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制定地下水监测方案,定期对地下水开展监测。
6.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三爱垃圾填埋场不再接收生活垃圾,将市区生活垃圾送绿能焚烧厂处置。
2.2022年4月末渗滤液处理设施开始运行,日处理规模提升到1000吨,截止11月9日处理渗滤液为156454.94吨。已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
3.三爱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备,2022年9月20日、2023年8月3日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
4.三爱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5.已制定地下水监测方案,按月开展地下水监测。
6.定期调度进展,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五、验收审核情况:验收组通过整改资料查阅和现场核实,确认绥化市落实了整改措施,实现了整改目标,完成了整改任务,该问题整改通过验收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化市委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