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对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分解。现将《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认识。《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3年各项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是全市开展各项工作的总遵循,各地各部门要把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把落实好重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二、迅速部署推进。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对照工作任务逐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阶段性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积极部署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对承办工作逐项做出承诺,包括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密切协同配合。对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办单位要突出主导地位,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沟通协调,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查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依据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五、定期反馈进展。责任分工中涉及多个主办单位的,不分先后顺序,需同时向市政府报送进展情况,各协办单位根据任务内容向对应的主办单位提供情况。各主办单位要将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4月5日、7月3日、10月7日、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李成林,电话:8386048,邮箱:szdcs8388215@163.com。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