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
一、总论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
2.项目主管单位。绥化市自然资源局。
3.建设范围。绥化市(不含森工集团及省局直属单位范围)。
4.项目性质。生态公益型、新建。
5.规划期限。总规划期限为2016-2025年,其中:2016-2020年为“十三五”总结期,2021-2025年为“十四五”规划期。
(二)建设目标。在规划期间全面提升我市综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能力,形成完备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坚决贯彻落实“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以林长制为重要载体,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显著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改造维修老旧防火检查站12处,新建5个火情监控站,人工瞭望塔2座,视频监控瞭望塔4座,实现全市防火视频监测预警管理平台的初步建立;同时在重点火险区配备无人机、网络视频录像机、摄像机、拾音器、扬声器等设施设备。
(2)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在升级维护现有通讯指挥相关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新增对讲机135部,超短波基地台13台,车载台19台,同频同播数字信道机6台,太阳能供电系统14组,基站调度控制器5台,北斗定位仪105台,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车4辆,指挥车4辆,发电机63台。
(3)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在提升现有半专业消防队伍专业水平建设,加强对所有防扑火相关人员培训的基础上,规划新购置便携灭火机1000台,风力灭火机1525台,风力灭火机加油器36台,大型防火机械钩机2台,铲车2台,运输车16辆,摩托车39辆,运兵车16辆,及其他各类机具装备1万余件;新增消防水车8辆,风水灭火机140台,灭火水枪148支,消防泵房设备2套,消防水池2座,背负式水枪备份水桶20套,水泵灭火系统7套。
(4)防火宣传教育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编制防火相关宣传材料,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5)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建立防火阻隔系统矢量数据库,对现有的防火阻隔带进行日常清理维护与改造升级,新建防火道路与工程阻隔带786.4km。
(6)防火物资储备系统。对现有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延用,加强日常维护与必要的防火应急物资补充工作。规划新建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2140m2,并设置必要的给排水、消防、报警、防火和防盗设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详见表1-1。
表1-1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一、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
|||
|
1 |
视频监控瞭望塔 |
座 |
4 |
|
2 |
人工瞭望塔 |
座 |
2 |
|
3 |
火情监控站建设 |
个 |
5 |
|
4 |
综合监测管理系统 |
套 |
2 |
|
5 |
防火检査站(改造维修) |
处 |
12 |
|
6 |
无人机 |
架 |
10 |
|
7 |
察打一体无人机 |
架 |
6 |
|
二、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 |
|||
|
1 |
防火指挥车 |
辆 |
4 |
|
2 |
基地台 |
台 |
13 |
|
3 |
车载台 |
台 |
19 |
|
4 |
北斗定位仪 |
台 |
105 |
|
5 |
对讲机 |
台 |
135 |
|
6 |
通信保障车 |
辆 |
4 |
|
7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组 |
14 |
|
三、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 |
|||
|
1 |
运兵车 |
辆 |
16 |
|
2 |
消防水车 |
辆 |
8 |
|
3 |
摩托车 |
辆 |
39 |
|
4 |
运输车 |
辆 |
16 |
|
5 |
大型防火机械钩机 |
台 |
2 |
|
6 |
铲车 |
台 |
2 |
|
7 |
便携式灭火机 |
台 |
1000 |
|
8 |
风水灭火机 |
台 |
140 |
|
9 |
灭火水枪 |
支 |
148 |
|
10 |
风力灭火机 |
台 |
1525 |
|
11 |
扑火服 |
套 |
2115 |
|
12 |
作训服 |
套 |
1990 |
|
四、防火阻隔系统建设 |
|||
|
1 |
新建防火阻隔系统 |
km |
786.4 |
|
2 |
清理维护改造现有防火阻隔系统 |
项 |
1 |
|
五、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 |
|||
|
1 |
防火物资储备库 |
m2 |
2140 |
|
2 |
维修防火物资储备库 |
m2 |
148 |
|
3 |
车库 |
m2 |
606.48 |
2.投资估算。经初步估算,投资合计10260.38万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9563.94万元,包括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投资2121.96万元,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投资478.42万元,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投资3512.97万元,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投资2878.60万元,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投资571.99万元。
二、基本概况及现状评价
(一)基本概况。
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嫩平原的呼兰河流域,地理位置为东经124°13′-128°30′,北纬45°3′-48°02′,市域总面积34873km2。东接林都伊春,南临省会哈尔滨,西靠油城大庆,北依口岸黑河,西北连鹤城齐齐哈尔,素有“塞北江南”的美誉,是黑龙江省的重要交通枢纽,是黑龙江省六大客货运中转中心之一。
(2)地形地貌。地势呈现东北高、西南低的特点,地形复杂多样,逐步由低丘陵、高平原过渡为河谷平原,按其形态特征可分为低山丘陵、岗丘状高平原、岗阜状高平原、微倾斜高平原、一级阶地、高漫滩和低漫滩。
低山丘陵主要分布在庆安县、绥棱县和海伦市的东北部,是小兴安岭西麓的山前丘陵地带,地势较高,一般海拔高度300-600m,相对高差50-110m,最高峰官五爷大山海拔为820.3m;岗丘状高平原主要分布在绥棱农场、红光农场、海伦农场,以及庆安县、绥棱县的西南部,海伦市的东部和东北部,海拔高度240-360m,相对高差20-60m;岗阜状高平原主要分布在海伦市的北部、中部和南部,北林区的北部,望奎县的东部,明水县、青冈县、兰西县的东部,一般海拔高度200-240m;微倾斜高平原呈条带状沿岗阜高平原边缘分布,主要分布在海伦市的西部、西南部,明水县、望奎县的中部、南部,青冈县、兰西县的南部,以及安达市、肇东市的北部,海拔高度180-210m;一级阶地主要分布在明水县、青冈县的西部,安达市、肇东市的大部地区,及河流的左岸,海拔高度160-180m,宽3-4km;高漫滩主要分布于河流两侧,海拔高度155-175m,宽0.5-3km;低漫滩沿河流两侧呈条带状分布,一般宽0.5-1km。
(3)气候特征。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变化明显,气候四季差异大,常年主导风向为南风和西风,盛行风向为冬季西北风、夏季东南风。全年平均温度为3.3℃,极端最低气温为-42.3℃,极端最高气温为39.4℃。年平均降水量为543.5mm,7-8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无霜期平均为143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82.4小时,年积温平均为2755℃,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7%。
(4)河流水系。属松花江水系和呼兰河水系。呼兰河流域总面积27914km2,约占全市总流域面积的80%;松花江水系绥化市境内流域面积6861km2,约占全市总流域面积的20%。境内河流密布,共有河流336条,河流总长8092km;其中,流域总面积3000km2以上的支流有3条,分别为通肯河、努敏河、肇兰新河;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26条,主要有依吉密河、格木克河、墨尔根河、欧根河、海伦河等;流域面积50-200km2以下的河流129条;50km2以下河流177条。
呼兰河流域(包含肇兰新河)现有水库112座,其中大型水库3座,分别为东方红水库、泥河水库、红旗泡水库,中型水库17座,小型水库92座。
2.社会经济条件。
(1)行政区划与人口。下辖3个县级市(安达市、海伦市、肇东市)、6个县(兰西县、庆安县、绥棱县、望奎县、明水县、青冈县)、1个区(北林区)。
共有32个民族,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96.27%,少数民族占3.73%。根据绥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末全市总人口3756167人,其中:城镇人口1639864人,占43.66%;乡村人口2116303人,占56.34%。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65972人,其中:省内流动人口1025743人,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116404人。
(2)经济概况。根据《2020年绥化市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末,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50.2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560.3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30.2亿元,同比增长7.5%;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459.7亿元,同比下降0.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年完成67.5亿元,同比增长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本期完成505.7亿元,同比增长7.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46元,同比增长2.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16元,同比增长8.9%。
3.自然资源。
(1)水资源。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3.5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7.3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3.62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7.43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8.05亿立方米。
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924个,其中: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有13个(包含备用水源地2个),农村水源地911个,其中:千吨万人水源地共计有12个,其他类型水源地899个。
(2)森林资源。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林地面积685287.05hm2,其中:乔木林地638254.96hm2,灌木林地6268.29hm2,其他林地40763.80hm2。其中:市属林地总面积316408.5hm2,活立木总蓄积为32809289m3。其中:有林地面积231219.1hm2,疏林地面积421.2hm2,灌木林地面积4435.1hm2,未成林地面积17420.9hm2,苗圃地面积880.5 hm2,无林地面积8714.7 hm2,宜林地面积12433.6 hm2,林辅用地40883.4 hm2。
按林分类型分类,栽植面积和现有蓄积最大的是杨树,现有杨树林面积为164796.3 hm2,蓄积22065687 m3。其次为软阔叶混交林,面积55633.9 hm2,蓄积6610469 m3;落叶松林,面积11416.2 hm2,蓄积1618971 m3,针阔混交林,面积6132.5 hm2,蓄积820752 m3。
(3)草原资源。主要分布在安达市、肇东市、青冈县、明水县、兰西县。通过2019年基本草原重新划定面积为291066.35 hm2,其中基本草原238524.74 hm2,非基本草原52541.61 hm2。截至2020年底,5县已全部实行草原禁牧制度,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逐渐提高。
(4)野生动植物资源。市域范围内野生脊椎动物种类共34目78科314种,其中:鱼类共有7目10科33种,两栖类共有2目5科8种,爬行类共有3目4科10种,鸟类16目45科229种,兽类6目l4科34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有东方白鹳、白鹤、丹顶鹤、白枕鹤、白鹮、毛腿雕鸮、猎隼、矛隼、大鸨、金雕10种;国家Ⅱ级保护鸟类47种,主要有白额雁、白琵鹭、大天鹅、黑鸢、苍鹰、雀鹰、灰鹤、雪鸮、黑颈??、鸳鸯等;国家Ⅰ级保护兽类有紫貂、梅花鹿2种,国家Ⅱ级保护兽类有6种,分别是狼、雪兔、原麝等;新增两栖类动物两种,分别是极北鲵和北小鲵。黑龙江省地方重点保护动物达25种,如豆雁、白秋沙鸭等。我市是世界濒危鸟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大鸨在我国最大的种群聚集区、繁殖地和越冬地之一。
共有野生植物595种,隶属于131科。包括苔藓植物34科63种;蕨类植物12科,42种;裸子植物1科,5种;被子植物84科,485种。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包括野大豆、红松、黄檗、水曲柳,分布在绥化市辖区内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等地。同时,还有在草原里生长着的野生羊草、香蒲、碱草、芦苇、龙胆草、桔梗等。
(二)“十三五”森林草原防火建设总结。2016-2020年期间,未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成效显著,完成黑龙江省绥化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预警监测系统覆盖全市重点林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通过定期跟雪点烧、割打防火阻隔带、草塘沟等技术手段,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方针,有效降低了火灾发生的概率。
1.火灾预防体系。
(1)预警响应机制。2016-2020年期间,多次维修和修缮瞭望塔、检查站、管护用房等。坚持同市气象部门协调,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概率进行预报,并公布火险等级,遇有高度或极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预警信号,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措施。2020年已实现全市10个县(市、区)在防火期内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无阻。
(2)火源管控能力。2016-2020年期间,严格分类管理林区火源,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利用数字平台管理,在全市启用“防火码”,通过微信扫码实名登记入山人员身份,实现管理全链条。高火险期适时发布禁火令,实行封山禁火。开展了跟雪点烧、隔离带清理、秸秆除地、进山人员清查四大攻坚战,有效减少火灾隐患。全市护林员队伍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加强巡查巡护,严防死守。防火关键期严格禁止农业废弃物焚烧,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3)全民防火意识。2016-2020年期间,按时制定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宣传工作的有序推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及报道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动态。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向重点林区手机用户发送防火警示短信。林区基层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彩旗、设立森防宣传吉祥物等强化防火氛围,深化宣传实效。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共发动宣传车辆数千辆次,出动宣传小分队数万人次,发放宣传单百万余份,宣传力度与广度均有扩大,使全民防火意识有所提升。
2.火灾扑救体系。
(1)通信指挥系统。森林草原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整体薄弱,通信主要依赖于移动通信等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市县两级利用视频会议、可视电话、视频调度设备与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进行视频调度,沟通信息,结合对讲机、通讯电台等,以超短波通信网为基础的通信系统开始初步建立。各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火通讯覆盖率较高,基本实现了火情“早报告”。卫星通信和机动通信建设较为薄弱,森林草原防火信息指挥系统软硬件建设有待加强。
(2)森林草原消防力量。2016-2020年期间,以提升防火能力为重点,通过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实战演练等提升消防队伍扑救火能力,暂无新建消防队伍。补充建设防火物资储备库与其中物资装备,使物资储备库布局更加合理,物资调拨更加快捷,灭火效率和控制大火能力得到提升,初步实现火灾“早扑救”。
3.火灾保障体系。
(1)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高火险期值守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确保防火指挥部顺利指挥调度。“十三五”期间积极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进行责任区划分,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场、场领导包地块等网格化管理。同时将指挥体系、指挥图、应急处置办法和相关制度上墙挂图,并督导各单位要利用林相分布图、兵力部署图、地形图统合的林草防火指挥图,进行挂图作战,细化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2)资金投资。“十三五”期间,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投入稳步增长,森林草原防火投入以政府为主导,结合利用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奖励金、争取省级项目资金,加强防火基础设备建设。
(3)制度方案。在遵循《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基础上,按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绥化市自然资源局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方案》《绥化市自然资源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等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办法等,规范绥化市火灾预防、应急处置、防火宣传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流程。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提升。
4.森林草原防火现状。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春季3月15日至6月15日,秋季9月15日至11月15日。全市范围近5年内未发生过森林草原火灾。
(1)监测预警建设现状。截至2020年底,在林区高处和重要位置设置瞭望塔共8座,配有望远镜3架、巡护摩托车11辆,重要管控地段建设有固定式防火检查站32处。同时,各县(市、区)结合当地气象局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信息。大部分县(市、区)主要通过人工巡护的方式对森林草原防火区进行监控、核查与反馈,暂无视频监测等设施,监测预警系统十分薄弱,亟待增加完善。
(2)通讯指挥建设现状。各县(市、区)均设有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1处,设于应急管理部门。防火期内,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市现有防火指挥车5辆、 GPS定位仪9套、超短波中继台5套、手持对讲机131部、数码摄像机3台、数码相机4台,暂时无基地台与车载台,全市防火通讯覆盖率85.56%,现有通讯主要依赖于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尚未实现将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通讯手段进行有机结合使用。
(3)消防队伍建设现状。全市共有8处驻地营房,共2947.5m2,防火训练基地7处,半专业消防队伍17支,半专业消防队员238人,扑火预备队伍24支,扑火预备队员397人,必要时可调动群众兼职扑火人员1825人。
(4)宣传教育建设现状。各县(市、区)定期举办防火培训与防火演练,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草原防火区出入口、偏远山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区、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林场、村屯等重点区域设置固定宣传牌;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公开课、板报制作、知识竞赛;在特殊节日与防火重点时期针对重点人员进行精准宣传;日常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手册、横幅、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的报道、普及《森林防火条例》等,提高公众防火意识。
(5)防火阻隔系统建设现状。防火阻隔系统是由自然阻隔带、林区草原防火道路、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紧密衔接而形成的控制大面积林火发生的阻隔网络。全市共有防火阻隔系统1147km,阻隔网密度〔绥化市阻隔网密度公式为:阻隔网密度(m/hm2)=防火阻隔系统/(市属林地面积+市属草原面积)〕为1.89m/hm2,其中:自然阻隔带152km,林区草原防火道路838.9km,工程阻隔带155.1km,生物阻隔带1km。
(6)机械化装备与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现状。全市现有物资储备库8处,共1188m2,消防水车13辆,全地形车11辆,运兵车17辆,风力灭火机386台,风水灭火机129台,灭火水枪37支及其他灭火机具装备1500余件。
(三)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1.面临形势。
(1)生态文明建设对森林草原防火提出新要求。森林草原防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首要任务,是确保生态安全的有力举措,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首要前提。党的十九大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明确提出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就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极端天气增多导致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加剧。气象因素综合作用是发生草原火灾的先决条件,随着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增多,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我市森林草原集中分布区主要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是火灾高发地区。每年10月到次年5月气候相对干燥,降雨量稀少,植被含水量极低,加之近年来高温、干旱、大风、干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3)森林草原火灾区域范围扩大进一步增加火灾概率。随着《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颁布实施,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大,森林草原植被持续恢复,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区域范围进一步扩大,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在森林草原结合地带、农牧交错带等地段发生火灾的概率进一步增加。
2.存在问题。
(1)预警监测系统尚未完善。我市目前缺乏统一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平台,未构建完善的森林草原火险预报模型。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瞭望塔数量不足,相关生活配套设施简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薄弱,未形成完整体系。
(2)防火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短波通信、卫星通信和机动通信建设薄弱,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现有防火通讯尚存在部分盲区,应急通信和日常通信信息指挥系统软硬件建设有待加强。有线基础网络建设滞后,难以满足语音通信、火险预警、图像监控、视频调度、信息指挥等防火业务工作的需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设施设备老旧,难以实现互联互通。
(3)森林草原消防力量建设不足。我市防扑火队伍以半专业为主,现有的扑救人员专业度欠缺,应急救援能力较低,管理体制不规范,保障机制不健全。各县(市、区)林草部门防火工作和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度不强,对新的防灭火体制需要逐步适应。营房、训练场所、灭火机具等基础设施设备标准低、装备差、数量不足,大型装备、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匮乏,防火物资储备老旧,设备损毁较多,有待更新和补充。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不完备。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急需提升。
(4)防火经费未得到有效保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重,难度大,但由于资金投入相对有限,投资规模难以完全满足森林草原防火发展需要,维护运行经费不足导致各县(市、区)间防火能力水平差距较大,与达到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尚存在较大差距,全市森林草原防火经费保障机制仍有待完善。
(5)防火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和固本之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森林草原火灾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已有一定成效,但尚未达到“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要求,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措施不硬、制度弱化,特别是对外来人员和少年儿童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淡薄,依然有群众携带火种上山、乡镇村民秋后放荒等现象。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根本,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森林重点火险区、草原重点火险区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完善科学防火体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和保障能力,加快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科学扑救。坚持预防为主,将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推进火情视频自动监测预警、地面火情瞭望设施建设,形成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立体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分级预警模式和响应机制,加大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力度,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在发现火情后,提高组织指挥水平,提升以水灭火、机械化灭火能力,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火灾早扑救,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根据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与火灾发生实际情况,与国家的分区政策相衔接,合理划分治理区域并确定重点火险区,针对各区域的特点,制订相应的治理措施,对重点区域给予重点倾斜,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加快落实黑龙江省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官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治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可持续发展。
3.生命至上,安全为先。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为先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和一线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4.多方衔接,统筹兼顾。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的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林业、气象、航空、通信、新闻、民政、交通、武警等多个行业部门,是一项需要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事业。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应立足实际,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布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适时请求上级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订)、《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12月)、《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2018年修订)、《黑龙江省草原条例》(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规划目标。
1.规划总目标。在规划期间全面提升我市综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坚决贯彻落实“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以林长制为重要载体,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显著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24小时内火灾扑灭率达95%以上,森林草原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2.具体目标。
(1)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森林草原火险分级预警模式和预警模型,提高预警的时效性和精度,做到全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无盲区,形成视频监控、瞭望塔、地面巡查三者结合的立体式林火监测体系,使重点火险区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加强火场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并配以相应的设备,实现各县(市、区)与市、省、国家各级指挥中心信息联通,实现重点火险区火场通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防火队伍能力建设。根据《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LY/T2246-2014)》,全面推进防火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提升消防队伍装备,提高以水灭火装备的机械化建设,力争规划期末重点区域防火半专业队伍配备率达到100%。
(4)宣传教育系统建设。继续推进防火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广度,通过补充宣教设备、宣传牌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森林草原火灾。
(5)防火阻隔系统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形成科学的阻隔网络,力争实现重点林区林火阻隔带密度增加到4.7m/hm2;定期维护各类林区、草原道路,逐步完善扑火救援应急道路建设,确保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物资运输迅捷通畅。
(6)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以已有的物资储备库为基础,形成辐射全市的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体系。
(7)森林草原防火机制建设。从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机制、消防队伍建设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科技支持保障机制、火灾应急预案、依法防火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机制建设,实现网格化责任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
(五)重点火险区区划。
1.分区依据。根据我市森林草原防火需求、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情况,遵循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原则,遵从《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 1063-2008)》《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农业部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的通知》(农牧发〔2015〕9号)、《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16-2025年)》所划分的区划等级,结合森林草原防火现状,筛选重点火险区区划的主导性因子,对各主导性因子进行分级区划与界定,区划界定结果作为重点火险区区划的主要依据,将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划分为森林重点火险区、草原重点火险区、一般火险区3类。
2.分区结果。
(1)森林重点火险区。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森林防火区域分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一般森林火灾区。为进一步明晰重点,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地理地貌特征等因素,将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划定为绥化市森林重点火险区,即庆安县、绥棱县、海伦市3个县(市)为森林重点火险区。
(2)草原重点火险区。按照《草原防火条例》规定,根据草原火灾发生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农业农村部将全国草原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的草原火险区。为有效整合资源、聚焦关键区域、稳步递次推进,将极高草原火险治理区与高草原火险治理区划定为绥化市草原重点火险区,即安达市、肇东市、青冈县、明水县、兰西县5个县(市)为草原重点火险区。
(3)一般火险区。一般火险区为发生火灾次数少、火灾危险程度低的区域,将除森林重点火险区与草原重点火险区外的望奎县、北林区2个县(区)划定为一般火险区。
表3-1 绥化市火险区区划表
|
名称 |
森林重点火险区 |
草原重点火险区 |
一般火险区 |
|
绥化市 |
庆安县、绥棱县、海伦市 |
安达市、肇东市、青冈县、明水县、兰西县 |
望奎县、北林区 |
3.治理措施。
(1)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该区域森林草原资源相对丰富,人为活动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大,应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与火源管理,重点完善瞭望塔、视频监控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库的建设,加强防火阻隔系统与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加大扑火队员与防火指挥人员的培训力度,合理配备常规装备与以水灭火机械化装备。该区域中,森工集团范围和省局直属范围不含在规划范围内。
(2)一般火险区。该区域森林草原资源相对较少,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应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与办事机构体系,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库建设,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及装备建设,并配备一定的消防水车等以水灭火装备。
四、重点建设任务
包括预警监测体系建设、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防火宣传教育建设、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
(一)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火险预警是预防工作的先导,是实现火灾“早预防,早发现”的关键。针对预警响应机制不完善、林火草火监测的精度和时效性不高、瞭望存在盲区的现状,结合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结果,在森林草原资源分布重点地区与火灾风险较高地区,新建一批火情监测瞭望设施,并对现有的瞭望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强新技术应用,创新预警模式,强化响应措施,构建完善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响应体系。依托黑龙江省森林草原卫星监测系统,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动态管理,对火灾监测、火灾预测预报、扑火指挥和火灾损失评估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在第一时间消灭火灾隐患、发现火情或观察火情发展的状况。
1.火险预警系统。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林规发〔2014〕16号)》等相关规范标准,规划以现有森林草原火险观测站为基础,逐步建立由火险要素监测、可燃物因子采集等多种功能构成的火险预警系统。在省级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森林草原火险分级预警制度,结合气象部门的数据进行预测,及时准确地向公众预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林火草火行为,并制定与之对应的预警响应机制,实现科学防火,详见表4-1。
2.火情监控站。规划在草原重点火险区建设5个火情监控站,每个站包含且配备火情瞭望塔2座、前端预警检测系统2套、室内控制系统平台1套,配套建设防雷系统2套。同时,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市防火视频监测预警管理平台的初步建立,详见表4-1。
3.视频监控系统。规划在森林重点火险区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含多个视频监控点,其建设内容包括基座、立杆、摄像机、防雷系统等,摄像机采用一体化云台摄像机,可360°无限位旋转,保障10-15km范围观测效果。重点监控点可采用先进的红外探测技术、高清可见光视频技术、智能烟火识别技术,实现森林草原火情24小时不间断探测和自动报警,设备升级内容主要包括热成像摄像机红外探火、除雾、自动报警、火点定位、智能防盗等。
4.瞭望塔。规划在适宜建设瞭望监测的大面积林区、森林重点火险区较高点、距道路较近处新建瞭望塔6座,其中人工瞭望塔2座、视频瞭望塔4座,建设瞭望塔业务用房,砖混结构,配套建设供电设施。同时,在重点火险区配备无人机、网络视频录像机、摄像机、拾音器、扬声器等设施设备,详见表4-1。
5.防火检查站。规划继续完善现有防火检查站体系,对现有的32处防火检查站中的12处进行改造与维修,保证所有防火检查站的正常运营,站内配备简易住宿条件及通信工具等办公硬件设施,采用检查杆拦查过往车辆等方式进行火源管理,详见表4-1。
表4-1 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表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北林 |
肇东 |
安达 |
海伦 |
绥棱 |
兰西 |
望奎 |
明水 |
青冈 |
合计 |
|
1 |
人工瞭望塔 |
座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2 |
|
2 |
视频监控瞭望塔 |
座 |
0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 |
火情监控站 |
个 |
0 |
1 |
1 |
0 |
0 |
1 |
0 |
1 |
1 |
5 |
|
4 |
摄像机 |
台 |
0 |
0 |
0 |
12 |
10 |
0 |
0 |
0 |
0 |
22 |
|
5 |
拾音器 |
台 |
0 |
0 |
0 |
6 |
5 |
0 |
0 |
0 |
0 |
11 |
|
6 |
扬声器 |
台 |
0 |
0 |
0 |
6 |
5 |
0 |
0 |
0 |
0 |
11 |
|
7 |
无人机 |
架 |
0 |
5 |
2 |
1 |
1 |
0 |
0 |
0 |
1 |
10 |
|
8 |
察打一体无人机 |
架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6 |
|
9 |
防火视频监测预警管理平台 |
套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2 |
|
10 |
林火综合监测管理系统 |
套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2 |
|
11 |
网络视频录像机 |
台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2 |
|
12 |
森林检査站维修 |
个 |
0 |
0 |
0 |
9 |
3 |
0 |
0 |
0 |
0 |
12 |
(二)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通信系统是信息指挥调度系统建设的基础。综合应用无线短波、超短波、有线、卫星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以固定通信网为基础,以车载、机械、移动通信设备为支撑,以应急通信系统为补充的网络体系,确保火场指挥通信得到可靠保障。信息指挥系统是提升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指挥调度能力的基础,是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增强业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1.超短波无线通信网络建设。根据《森林防火数字超短波通信系统技术规范(LY/T 2664-2016)》,结合我市实际,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在建设区域范围内信号未覆盖的地方,构建起高效、畅通、便捷的超短波无线通信网。减少山区林区通讯死角,提升应急通讯指挥能力,实现从公网到数字化专网的升级改造,确保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需要。规划新增对讲机135部、超短波基地台13台、车载台19台、同频同播数字信道机6台、太阳能供电系统14组、基站调度控制器5台、北斗定位仪105台、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车4辆、指挥车4辆、发电机63台,详见表4-2。
表4-2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系统建设表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北林 |
肇东 |
安达 |
海伦 |
绥棱 |
兰西 |
望奎 |
明水 |
青冈 |
合计 |
|
1 |
对讲机 |
部 |
0 |
24 |
6 |
40 |
40 |
0 |
0 |
10 |
15 |
135 |
|
2 |
超短波基地台 |
台 |
0 |
4 |
4 |
0 |
0 |
0 |
0 |
2 |
3 |
13 |
|
3 |
车载台 |
台 |
0 |
4 |
2 |
0 |
5 |
0 |
0 |
4 |
4 |
19 |
|
4 |
同频同播数字信道机 |
个 |
0 |
2 |
1 |
0 |
0 |
0 |
0 |
2 |
1 |
6 |
|
5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组 |
0 |
5 |
1 |
3 |
0 |
0 |
0 |
2 |
3 |
14 |
|
6 |
基站调度控制器 |
副 |
0 |
2 |
1 |
0 |
0 |
0 |
0 |
1 |
1 |
5 |
|
7 |
北斗定位仪 |
台 |
0 |
40 |
5 |
15 |
15 |
0 |
0 |
10 |
20 |
105 |
|
8 |
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车 |
辆 |
0 |
1 |
0 |
1 |
0 |
0 |
0 |
1 |
1 |
4 |
|
9 |
指挥车 |
辆 |
0 |
1 |
0 |
1 |
0 |
0 |
0 |
1 |
1 |
4 |
|
10 |
发电机 |
台 |
0 |
7 |
5 |
20 |
20 |
0 |
0 |
6 |
5 |
63 |
2.综合指挥系统建设。依托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系统与市大数据平台,充分利用内外部基础信息与业务信息,通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森林草原防火监测指挥管理能力、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省、市、县的指挥系统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水平。
规划通过升级更新和完善指挥室设备,以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科技含量,结合装置图像、声音等多媒体信息采集、保存、传输系统,加强现场应急指挥通信。
(三)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防扑火队伍是森林草原防火最基层的战斗实体,是扑救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力量,是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重要保障。
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和我市实际需要,全面推进防扑火队伍的强化建设,完善提升半专业队伍装备,提高以水灭火装备的机械化建设,实现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装备机械化,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扑救森林草原大火能力。
1.消防队伍能力建设。我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较为平衡,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专业水平建设。按照“形式多样化、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装备标准化、训练常态化、用兵科学化”总体要求,对现有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按照相关标准填平补齐,维持全市以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为主,扑火预备队为辅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格局。设置相应的岗位培训体系,探索利用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组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加强灭火机具、防火车辆等机械化装备建设,提升队伍快速扑救火灾的战斗力,实现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装备标准化。规划新购置便携灭火机1000台、风力灭火机1525台、风力灭火机加油器36台、大型防火机械钩机2台、铲车2台、运输车16辆、摩托车39辆、运兵车16辆,及其他各类机具装备,详见表4-3。
表4-3绥化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建设表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北林 |
肇东 |
安达 |
海伦 |
绥棱 |
兰西 |
望奎 |
明水 |
青冈 |
合计 |
|
1 |
便携灭火机 |
台 |
0 |
0 |
0 |
500 |
500 |
0 |
0 |
0 |
0 |
1000 |
|
2 |
风力灭火机 |
台 |
0 |
305 |
185 |
400 |
405 |
0 |
0 |
105 |
125 |
1525 |
|
3 |
风力灭火机加油器 |
套 |
12 |
0 |
0 |
12 |
0 |
0 |
0 |
0 |
12 |
36 |
|
4 |
组合工具 |
套 |
10 |
305 |
155 |
10 |
205 |
5 |
5 |
105 |
7 |
807 |
|
5 |
割灌机 |
台 |
0 |
50 |
20 |
200 |
200 |
0 |
0 |
20 |
40 |
530 |
|
6 |
油锯 |
台 |
2 |
20 |
0 |
200 |
200 |
0 |
0 |
0 |
7 |
429 |
|
7 |
扑火服装 |
套 |
0 |
825 |
205 |
400 |
425 |
0 |
0 |
175 |
85 |
2115 |
|
8 |
作训服 |
套 |
0 |
800 |
180 |
400 |
400 |
0 |
0 |
150 |
60 |
1990 |
|
9 |
野外生存装备 |
套 |
0 |
500 |
90 |
0 |
0 |
0 |
0 |
70 |
5 |
665 |
2.以水灭火机具设备。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均应配备相应的以水灭火扑火机具装备,包括灭火机具、消防水车、风水灭火机、灭火水枪等,同时将水源网络进行分片管理,对责任区内取水蓄水池、供水站等进行定期检查,以备不时之需。
规划新增消防水车8辆、风水灭火机140台、灭火水枪148支、消防泵房设备2套、消防水池2座、背负式水枪备份水桶20套、水泵灭火系统7套,详见表4-4。
表4-4 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以水灭火机具设备建设表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北林 |
肇东 |
安达 |
海伦 |
绥棱 |
兰西 |
望奎 |
明水 |
青冈 |
合计 |
|
1 |
消防水车 |
台 |
0 |
2 |
1 |
2 |
2 |
0 |
0 |
0 |
1 |
8 |
|
2 |
风水灭火机 |
台 |
0 |
100 |
40 |
0 |
0 |
0 |
0 |
0 |
0 |
140 |
|
3 |
灭火水枪 |
台 |
20 |
30 |
15 |
53 |
0 |
0 |
0 |
0 |
30 |
148 |
|
4 |
消防泵房设备 |
套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2 |
|
5 |
消防水池 |
座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2 |
|
6 |
背负式水枪备份水桶 |
套 |
4 |
0 |
0 |
8 |
0 |
0 |
0 |
0 |
8 |
20 |
|
7 |
水泵灭火系统 |
套 |
1 |
4 |
0 |
1 |
0 |
0 |
0 |
0 |
1 |
7 |
(四)防火宣传教育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是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减少人为火、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预防火灾发生、推动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要求,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完善宣传设施,创新宣传机制,丰富宣传手段,营造浓厚防火氛围,从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建立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无死角、全覆盖,构建社会化的森林草原防火宣教格局。
(五)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防火阻隔系统是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控制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根本措施,是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体系的基础工程,由自然阻隔带、林区草原防火道路、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组成。
在充分利用现有防火阻隔系统基础上,结合我市地形、气候、交通条件、扑救能力等综合条件,遵循“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生态安全,合理建设阻隔功能较强,自然、工程、生物相结合的高效防火阻隔网。规划内容包括林火阻隔系统矢量数据库建立、现有防火阻隔带清理维护改造与防火阻隔网建设。
1.林火阻隔系统矢量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防火阻隔系统矢量化工作,准确掌握各县(市、区)林区草原防火道路、自然隔离带、工程隔离带、生物隔离带的具体位置、长度、宽度等信息,建立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治阻隔系统矢量数据库,便于后期维护、检查、完善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工作。
2.现有防火阻隔系统清理维护改造。规划每年对全市现有的防火阻隔带进行日常清理维护与改造升级,保持防火阻隔带区域内干净、无残留易燃物,对防火阻隔带上的杂草、树枝进行全面清理,用割灌机、油锯对未达到标准宽度的防火阻隔带逐步进行加宽。结合森林抚育,采取人工割除等方式,持续清理生物阻隔带内非防火树种及林下易燃的灌木和草本植物,降低地表可燃物负荷量,提高林分抗火阻火能力,对于胸径5.0cm以上的非保留林木,应按林木采伐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给予伐除,同时对受损林木进行补植,确保生物阻隔带的阻隔能力。
3.新建防火阻隔系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应在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以城镇村屯、居民点、重要设施周边等关建部位为重点,因地制宜规划防火道路与工程阻隔带、改造生物阻隔带及明确自然阻隔带。规划共建设防火道路与工程阻隔带786.4km,详见表4-5。
表4-5 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表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北林 |
肇东 |
安达 |
海 伦 |
绥棱 |
兰西 |
望奎 |
明水 |
青 冈 |
合计 |
|
防火道路与工程阻隔带 |
km |
0 |
0 |
15 |
310 |
350 |
0 |
0 |
30 |
81.4 |
786.4 |
(六)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是扑救森林草原大火重要的供应保障体系,也是我市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突出重点、辐射周边、就近增援、分级保障”原则,根据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划分重点建设区域,结合现有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规划在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防扑火队伍营房驻地建设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能力,以便能够在火情紧急时,对重特大火灾扑救实施及时、有力地增援。
规划新建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2140m2,并设置必要的给排水、消防、报警、防火和防盗设施。对现有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延用,加强日常维护与必要的防火应急物资补充工作,详见表4-6。
表4-6 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表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北林 |
肇东 |
安达 |
海 伦 |
绥棱 |
兰西 |
望奎 |
明水 |
青冈 |
合计 |
|
1 |
防火物资储备库维修 |
m2 |
0 |
0 |
0 |
148 |
0 |
0 |
0 |
0 |
0 |
148 |
|
2 |
防火物资储备库 |
m2 |
0 |
870 |
780 |
0 |
0 |
0 |
0 |
0 |
490 |
2140 |
|
3 |
车库 |
m2 |
0 |
0 |
0 |
606.48 |
0 |
0 |
0 |
0 |
0 |
606.48 |
|
4 |
物资库及车库院区工程 |
项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估算依据。在进行广泛物价和费用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国内类似工程的费用水平,并考虑到省、市现行物价水平,以及建设条件对工程投资带来的影响因素等综合分析后进行估算。
经估算,我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建设投资合计10260.38万元。按照投资项目划分,工程费用投资9563.94万元,占总投资的93.21%;其他费用投资435.05万元,占总投资的4.24%;基本预备费261.39万元,占2.55%。
按照工程项目划分,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投资2121.96万元,占总投资的20.68%;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投资478.42万元,占总投资的4.66%;专业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投资3512.97万元,占总投资的34.24%;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投资2878.60万元,占总投资的28.06%;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投资571.99万元,占总投资的5.57%。
表6-1 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火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北林 |
肇东 |
安达 |
海伦 |
绥棱 |
兰西 |
望奎 |
明水 |
青冈 |
总投资 |
|
总金额 |
6.95 |
1608.83 |
730.83 |
4028.76 |
1359.54 |
160.78 |
4.04 |
473.85 |
1886.79 |
10260.38 |
|
|
一 |
工程费用 |
6.95 |
1416.53 |
647.54 |
3873.86 |
1204.64 |
160.78 |
4.04 |
440.66 |
1808.93 |
9563.94 |
|
1 |
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
0.00 |
189.72 |
171.72 |
910.33 |
365.03 |
159.72 |
0.00 |
159.72 |
165.72 |
2121.96 |
|
2 |
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 |
0.00 |
122.10 |
31.13 |
98.09 |
43.75 |
0.00 |
0.00 |
91.96 |
91.39 |
478.42 |
|
3 |
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 |
6.95 |
948.11 |
296.29 |
1128.65 |
673.36 |
1.06 |
4.04 |
148.98 |
305.52 |
3512.97 |
|
4 |
防火阻隔系统建设 |
0.00 |
0.00 |
8.00 |
1550.00 |
122.50 |
0.00 |
0.00 |
40.00 |
1158.10 |
2878.60 |
|
5 |
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 |
0.00 |
156.60 |
140.40 |
186.79 |
0.00 |
0.00 |
0.00 |
0.00 |
88.20 |
571.99 |
|
二 |
其他费用 |
0.00 |
116.56 |
56.93 |
95.74 |
95.74 |
0.00 |
0.00 |
18.01 |
52.08 |
435.05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0.00 |
75.74 |
26.36 |
59.17 |
59.17 |
0.00 |
0.00 |
15.18 |
25.78 |
261.39 |
(二)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森林草原防火工程是一项生态公益事业,应加大中央投入力度,项目资金将由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具体投入额应按照财力状况和预算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核算投资规模,编制年度预算,按程序报批。规划到期后可视情况展期实施。
六、规划组织实施
(一)明确任务目标。本规划总体目标主要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县级林草部门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逐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落实规划设计的相关政策和经费保障,将森林草原防火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经费落实到位,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统筹协调。深入贯彻落实林草融合、防灭一的理念,重视顶层设计,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各级政府、林草部门、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统筹协调,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落实目标责任,为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形成合力,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三)强化项目组织。本规划应与《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16-2025年)》做好衔接,相关部门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条块结合”原则,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强化项目组织执行力度,根据项目实施主体分级建设项目。
(四)开展跟踪管理。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自建资金及日常运行维护资金。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规划评估。
(五)实施考核评估。规划实施过程中,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应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掌握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适时开展规划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度,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相关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考核和问责力度,不断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责任追究机制。
(二)全面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落实本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赋予的工作职责;林草部门负责组织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营单位及其所管理的护林员、草管员和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全面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和设备,设置警示宣传标志,做好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