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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2022/10/10 1.8w 阅读 39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绥化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绥化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为发挥知识产权在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新绥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化提供有力支撑,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部署上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逐步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的知识产权强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绥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引领。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主题和政策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质量基础更加完备,知识产权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监管执法有效性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坚持依法保护。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基本方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的关系,依法对知识产权市场完善和保护。

3.坚持激励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4.坚持优势释放。立足厚植“五个优势”,突出我市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各项机制落实到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增强。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结构得到优化、质量得到提高,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和产业化程度快速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突破。知识产权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稳步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得到加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更加优质。

“十四五”绥化市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基期值

2025年

预期值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18

0.32

有效注册商标数量(万件)

2.3

4

地理标志商标(件)

15

20

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7.25

累计74.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亿元)

0

0.5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数量(家)

23

30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80.33

85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以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

强化“两法”衔接机制。宣传、文广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执法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工作协调,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推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勤联动等机制落地落实。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诉调对接机制。

完善司法审判机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刑事及行政诉讼程序的审级管辖与“三合一”改革不匹配问题。优化知识产权案件专门管辖,对涉及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护。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高效对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要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按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标准和条件,规范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要强化维权援助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12315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2025年底前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服务范围覆盖各县(市、区),提升公共维权援助服务水平。

(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民事司法保护。强化权利保护理念,发挥《民法典》体系化效应,注重将《民法典》立法精神、价值导向、基本原则贯彻到知识产权审判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准确适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升对可信时间戳等新型证据的认证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证据保全在解决“举证难”问题中的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采取行为保全、制裁妨害诉讼行为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侵权,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合理、规范确定损害赔偿标准,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和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犯罪。严格落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探索知识产权严重侵害社会行为的公益诉讼。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监管,持续打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出版物市场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

强化知识产权领域诚信监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广合规性承诺践诺制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自律管理,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公示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名单,把失信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

(四)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强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等优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

三、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

(一)提升专利高质量创造能力。强化高价值专利导向。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整合创新资源,依托创新平台,确立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在项目立项、研发过程、试验验证、推广应用等技术全生命周期,挖掘和培育高价值专利。支持优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联合研发,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专利竞争态势分析,强化研发过程专利管理,进行专利技术前瞻性布局。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推动创新主体提高专利创造质量。

增强企业专利创造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建立本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对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培育潜力的企业实行入库培育。鼓励优势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院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强政策激励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和带动全市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力度,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

探索面向中小企业的专利托管服务。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申请、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维权保护等集中托管于专业机构。推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推动知识产权协同创造。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面向企业和市场需求,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实现高水平创造,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二)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指导,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支持企业注重品牌资产的管理,加强企业在并购、资产重组中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防止商标无形资产流失。鼓励企业运用商标专用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转让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

强化特色品牌培育。加强寒地黑土品牌建设,加强“寒地黑土”品牌规划、传播和管理,促进中高端产品精准供给,大力实施“寒地黑土 地标品牌 优秀企业品牌”的多品牌运行模式,构建“寒地黑土 庆安大米 海伦大豆 大庄园”等千亿级品牌体系。加强海伦甜糯玉米、青冈汉麻、北林香米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推广工作;抓好绥化鲜食玉米、兰西民猪、庆安大米等农产品地理标志推广和授权应用;做好安达奶牛、安达羊草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宣传推介绥化品牌,提升绥化品牌核心价值,提升绥化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加强版权保护宣传。加强版权保护宣传,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版权宣传周活动,突出版权工作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全面提升版权保护、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版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版权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引导版权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版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版权的文化氛围。

(四)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技术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创新主体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围绕技术标准制定加强专利布局,推动企业构建核心技术专利池,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

四、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一)健全转化运用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和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贯彻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组织指导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对接,加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过程中,将知识产权作为项目支撑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审查。推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扩大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

(二)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加强运营服务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集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门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的成果筛选、市场化评估、成果推介等工作,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积极扶持多元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围绕我市优势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实现。研究探索有利于知识产权在我市转化落地的激励和补偿政策,保障专利权人和投资者收益,促进招商引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产业强链行动。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创新成果向涉农企业集聚,支持涉农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地理标志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聚焦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涉农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和企业、园区产业资源,畅通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建设农业知识产权转化联盟和农业知识产权转化基地,服务和促进农业领域专利落地转化实施。

(三)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提升知识产权资本运营能力。建立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展“政企银保服”对接活动,畅通供需对接交流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扩大融资额度。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引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高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申请注册的效率。增加我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数量,努力培育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拓展服务范围。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实现知识产权业务窗口服务全面优化、效率大幅提升,推进业务窗口高效优质服务。

(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参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企业家和各类创新人才的分层次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推动知识产权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为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丰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的宣传,讲好知识产权故事。引导企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整体发展战略,把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作为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弘扬有利于鼓励创新和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要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本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宣传解读,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规划实施工作的保障力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合理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能,保障任务落实。

(三)加强监测评估。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加强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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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