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绥化市2021年省市百大项目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绥化市2021年省市百大项目推进方案
为加快省市百大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工作导向,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增长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大力招商引资,强化要素保障,建立高层次的组织架构,完善科学高效的重大项目工作机制,有效发挥重点项目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优势产业持续发展,进一步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弱项,以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推进“都城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完成“四率”目标,即:项目开工率要达到100%;投资完成率要达到年度计划的100%;资金到位率要达到100%;按期竣工率要达到年度计划的100%。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项目前期服务到位。每个省市百大项目要设立前期工作服务专班,确定“首席服务员”,专班及“首席服务员”对项目开工前各工作环节要提前介入,全程领办、代办,针对省百大项目,要充分利用省百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认真研究、利用我省针对省百大项目在规划设计、土地前置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承诺制、并联审批、容缺审批等方面设计优化的工作流程,以目标为导向,最大限度压时限,促进审批快提速,全力解决好影响项目开工的审批、规划、环保、用地等前期手续问题。针对市百大项目,各级专班要会同相关单位在“优化程序、减时间、优化环节、减接触”上下功夫,保障省市百大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不因开工手续问题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
(二)抓好项目要素保障落实到位。充分保障项目建设“水电气运工”等基本要素需求。对省市百大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工地一办法、一困难一对策”,全方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国家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要纳入重大项目储备库,协助项目单位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融入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为投资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加大项目工地及周边安全、交通、治安、消防等方面管治力度,提高安全保障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绥化供电公司、市供排水服务指导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金融服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
(三)抓好项目建设推进到位。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按期竣工率“四率”目标,逐个项目制定时间表、作战图。新开工项目要梳理前期工作台账,卡住关键节点,盯住开工时限;续建项目倒排工期,跑表计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开展百大项目四季会战,做到开春比开工、夏季比会战、秋季比总攻、冬季比前期,打响新一轮百大项目四季战。高水平、高质量完成百大项目“四率”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
(四)抓好项目招引谋划储备到位。加强项目谋划,要突出重点、战略和优势,要与国家、省“十四五”规划、部委专项规划、央企发展规划对接,把握各领域政策导向和投资动向,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区域特点、产业基础、发展潜力谋划项目。要突出招大引强,对接国内世界500强企业、民营经济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全省百大项目库每月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各地要组织新增重点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及时补充项目库。同时,对无法继续推进项目各地也要及时提出,适时调整出项目库。市级百大项目库参照省百大项目库管理方式,实行月度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市县两级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制度,成立绥化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县(市、区)、绥化经开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二)加强监测督导。紧盯全市百大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按期竣工率,每15天对省市百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对省市百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以季度为单位召开调度会议总结检视,进展情况好的地区交流经验,进展缓慢的公开检讨。
(三)完善考核机制。将省市百大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制定完善科学、可操作的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树立鲜明奖优导向,省奖励地市资金拿出60%按照考核优劣进行奖励分配。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以重点工作成效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反向惩戒,对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予以通报批评、追究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百大项目建设宣传,激发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百大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人关心关注项目、支持助推项目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1.绥化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绥化市2021年省百大项目汇总表
3.绥化市2021年市百大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