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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秋粮购销工作的通知

2023/11/01 1.6w 阅读 46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时关于粮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好2023年秋粮购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秋粮购销。今年我市粮食生产有望实现二十连丰,抓好粮食收购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秋粮收购工作是我们践行总书记嘱托,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最大政治任务,是增强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现实需要,是守牢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把今年秋粮收购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秋粮购销顺畅,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

二、激发市场活力,积极组织市场化收购。各地要持续坚持市场化方向不动摇,增强市场化理念,千方百计抓好市场化收购。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要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尽早入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决定性作用,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要组织利用好粮食金秋会、“五谷杂粮下江南”“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等开展粮食购销贸易和产业合作,推动粮食跨区域高效顺畅流通;各地要借助农业对口销售平台,与销区政府和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促进销区在我市设立异地储备,为销区在我市开展贸易收购、建设收储加工基地提供便利条件,提高产业合作效果,要督促本地粮食企业落实意向购销协议,提高履约率;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尽早入市,合理定价,多购多加多销。要引导好原粮贸易流通,中粮、象屿、新和成、星湖科技、国投生物、龙凤、龙王、中强等在我市的大型骨干企业要利用自身渠道和自身优势把握收购节奏,有效发挥调节作用,引导价格预期,确保均衡在市,稳定市场;鼓励支持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长效合作机制;要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机制,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粮食购销;要深入融合互联网电商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期货交割库、仓单融资等供应链作用,提高市场营销能力;要优化服务举措,引导农企、民企精准对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民企双赢;要落实好粮食运输协调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为粮食外运提供保障。

三、践行服务宗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贴售粮农民需求,持续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持续优化现场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要加大预约收购探索推广力度,灵活运用手机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开设休息室,让售粮主体卖“舒心粮”。要抓好农户科学保粮,做好宣传和技术宣讲,让广大农民提高科学保粮意识,采取码趟子、上栈子、农户科学储粮仓等有效方式加强产后保管,最大限度减少“地趴粮”,帮助农民减损、提质、增收;要引导各类收购主体,着力强化产后服务措施,积极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等“五代”服务,避免霉粮坏粮,促进减损增收;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粮食储存保管水平。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强市场监测,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各地要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产销区购销市场动态,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进度统计和市场价格监测,适时调整统计监测频率,充分发挥监测预警效能;要强化信息服务,主动发布秋粮生产、质量、价格、供求、收购进度等信息,引导售粮主体均衡有序卖粮、企业均衡收粮,防止恶意炒作和盲目跟风抬价抢购,规避因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要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粮食购销政策,让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家喻户晓;要主动回应社会、卖粮农民关切,为秋粮购销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粮源调度,扎实做好粮食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平稳运行;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围绕粮食收购质量检验、支付售粮款、政策性粮食定点和执行水杂增(扣)量标准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采取“四不两直”、现场巡查、信息化监管等多种方式,特别是要利用好“数字龙粮”信息监管系统,加强秋粮购销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12325、12315热线作用,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响应机制,严肃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要严格落实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求,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应用信息化系统,确保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准确反映业务实际。要做好粮食质量监管,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六、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中储粮各直属企业要认真履行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开展收购,发挥好托底作用,确保国家惠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督导收储库点规范执行国家质量性标准和质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要会同粮食、农发行严格按照库点认定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库点认定工作,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按程序报批自动启动并严格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要提前摸清粮源分布,有针对性确定收储仓点,合理布局收购网点,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储粮各直属企业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要严把收购质量关口,确保质量合格。各级农发行要及时足额提供政策性收购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地要提早制定域内大豆调节储备收购预案,一旦政策出台能立即启动,确保有序收购不憋粮

七、强化组织保障,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推进秋粮购销工作。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收购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秋粮收购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秋粮购销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发力,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国家各项收购政策落细落实。要认真落实大兴调查研究部署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秋粮收购工作全过程,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收购政策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打赢打胜秋粮购销这场战役。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