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黑龙江省农科院绥化分院,黑龙江省农机院绥化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推动我市鲜食玉米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鲜食玉米产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突出我市地理环境、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发挥我市地域优势、资源优势、行业优势、品牌优势、产品优势,在农业领域围绕鲜食玉米特色产业,为满足鲜食玉米全产业链标准需求,构建我市鲜食玉米发展标准体系,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鲜食玉米种植、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并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属于绥化市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技术要求,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三)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市级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但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参与我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需求,积极组织本行业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申报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申报。
(三)立项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计划后18个月内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各单位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绥化市2022年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绥化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及申报项目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报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 系 人:李官考
联系电话:0455-8365968
电子邮箱:suihuabiaozhun@163.com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20号
邮 编:152054
附件:1.绥化市2022年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
2.绥化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