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市
政策政策解读

【图表解读】《绥化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2/05/20 1.7w 阅读 119 点赞

一、出台此项政策措施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二、此项政策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1、《管理办法》是落实《条例》的必然要求。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了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同时就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歇业期限和备案申请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管理办法》在《条例》原则性、概括性规定的基础上对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的办理方式、具体流程、申请材料、支持政策等作出细化规定,有效保障政策切实落地实施。

2、《管理办法》是落实“六稳”“六保”的现实需要。   

新冠感染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市场主体为降低维持成本,对暂时“休眠”有现实需求,在落实“六稳”“六保”,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大环境下,该项致力于缓解市场主体经营压力,以渡过临时性难关的歇业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此项政策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歇业并依法申请歇业备案。

四、此项政策适用哪些市场主体类型?

我市行政区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申请歇业备案。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五、市场主体如何办理歇业备案,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歇业的,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申请延长歇业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备案。市场主体可以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应当提交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

六、市场主体歇业期间的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司法机关及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提醒函等向市场主体备案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行送达,不再向其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进行送达,并由市场主体对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手续进行签名确认。如市场主体未备案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则仍向其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进行送达。

七、歇业主体有哪些支持政策

市场主体歇业无需向税务等部门另行报告,登记机关应当对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做好记录工作,制作并填写《歇业市场主体信息情况表》,并将《歇业市场主体信息情况表》及时共享给税务等部门。

企业和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歇业后暂仍需正常进行纳税申报,未发生经营性行为,可以进行零申报。非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产业的纳税人关闭、停产连续停用12个月(含)以上且无正常生产经营收入的自用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八、什么时间开始实施此项政策,由哪些部门负责解释?

此项政策自办法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办法由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