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推进“智慧养老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对独居老年人智能安防看护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能力作风年建设”“为群众办实事”“平安绥化建设”活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强化服务工作原则,对“独居老人”给予最急需的智能安防看护,让“独居老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独居老人”需求的智能看护系统为平台,以亲属或监护人手机微信客户端、社区智能看护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客户端、派出所智能看护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客户端、老人随身携带智能看护器为载体,实现远程监控,一键呼叫和应答处置,对全市特殊困难“独居老人”实施特殊关爱,提供便捷、快速、温情、周到、安全的服务,保障老人晚年生活有质量有尊严。
三、工作任务
(一)统筹协调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梳理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汇总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总结工作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确定看护对象。摸底“独居老人”状况,掌握具体人数、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实际居住地等基本信息,将符合“独居老人”看护项目对象纳入服务范围;建立人员更新、递补工作机制;对看护对象类别进行合理划分,拟定享受待遇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落实资金保障。组织建立工作专班,常态化推进工作开展;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看护终端能够保持畅通并发挥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拓展服务应用。协调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加强督导项目技术层面更新升级,指导、督导项目落实;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在政策优惠上进一步提供保障;推广智能看护项目使用,引导更多老年人加入看护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完善看护功能。搭建社区、村(居)委会,派出所智能看护平台,根据“看护对象”需求,升级智能看护系统、拓宽服务事项;协调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为“看护对象”提供便民优惠措施。(责任单位: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
(六)加强看护管理。建立呼叫响应机制,落实响应人员责任义务,确保“看护对象”呼叫有人应,求助有人帮,发生危险隐患有人及时处置,确保安防看护全流程顺畅,发挥智慧化安防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落实“独居老人”看护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基层单位指导指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独居老人”智能看护项目有效开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把“独居老人”智能看护项目资金纳入财政支出项目,福彩公益金支出可向“看护项目”倾斜,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有偿提供“看护项目”通话保障支持。
(三)强化任务推进。各地要制定本地落实“独居老人”智能看护项目实施计划,务于8月25日前完成看护对象确定、智能项目建设、应用培训等工作;10月1日前,将设备发放到“独居老人”手中,并发挥智能看护作用。
(四)强化督导落实。强化考核评价体系运用,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大事项督办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滞后的,给予相应处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独居老人”智能看护项目检查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采取专项检查、专项督办方式落实工作责任。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