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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2/06/15 1.5w 阅读 27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绥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实施意见》(绥政发〔2021〕29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或按市委、市政府的完成时限要求进行调整。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市政府予以调整。

附件:绥化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绥化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绥化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市应急管理局

20226月

2

绥化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市市场监管局

20226月

3

绥化市“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

市营商环境

建设监督

202211月

4

绥化市工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

市工信局

202211月

5

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市自然资源局

202212

6

绥化市物流园区布局及集疏运体系建设规划

市商务局

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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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